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记者沈路涛、田雨)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力度。
按照这一法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
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驾驶公交、出租等营运机动车的,酒后驾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车,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如果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法律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此外法律还规定,除饮酒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