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最新播报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道路交通安全法:无照驾车可被处15日以下拘留
  (2004-05-01 09:43:05) 来源:新华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 (记者沈路涛、田雨)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还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这是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的规定。

    此外,法律还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不同情节,还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十五日以下拘留。(完)

推荐给朋友: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月1日起施行
· 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 交警也将受约束
· 降低事故死亡率 交警学急救知识兼做“救生员”
· 关注交通安全:“新手”开快车 害人又害已
·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五大因素
· 采访札记:站在红灯前,请您等一下
· 宁夏交通事故死亡率全国降幅第一
· 成都交警:温馨祝福保安全
· 明星谈交通安全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相关链接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 华 网 检 索
新 闻 热 字
每日新闻排行
1 2004环球中国小姐总决赛冠军产生[组图]
2 北京又增一非典疑似病情危重 其它地区无异常
3 江苏违规上钢铁项目 温家宝:严处责任人
4 最高检:将重点查办阜阳奶粉案背后的腐败犯罪
5 银监会:有关商行近期停止发放贷款的消息不实
6 战后伊拉克最大规模民调显示 多数希望联军撤出
7 叙利亚首都发生罕见恐怖袭击 目标指向联合国?
8 外逃贪官归案慨叹: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新华网友评论
- 谁需要铁本的“钢铁神话”
- 规范“引咎辞职”需厘清的几个问题
- "青春呕吐剧"是中年人"情感出口"?
- “小眼瞪大眼”令人寒心
- "跳楼自杀"就是"用性命讨还公道"?
- 做一个许振超式的“知识化劳动者”
新 华 周 末
·时政  ·国际  ·财经
·言论  ·军事  ·娱乐
·图片  ·体育  ·时尚
·汽车  ·焦点  ·科技
·房产  ·校园  ·读书
·教育  · I T  ·音乐
·政务  ·视频  ·健康
新 华 服 务
·外汇牌价 ·火车票预订
·外汇市场 ·火车时刻表
·机票预订  ·机票查询
·IT商城 ·宾馆预订
·天气 ·邮编 ·电影
·购物 ·景点 ·餐饮
·电视 ·贺卡 ·股市
·地图 ·读书 ·医院
·汽车 ·房产
·驾驶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