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4月23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23日作出一审判决,李爱民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4月7日播发《“小护士”怎样垒筑起“大钱庄”——一起非法吸纳公众存款案的警示》一文,报道了李爱民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爱民以搞房地产、建冷库等为名,以年利息平均1分至1分5厘为诱饵,向169人吸收存款共1500多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