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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闯“红线”上钢厂 毁田拆房惹民怨
  (2004-04-04 09:27:26) 来源:新华网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4月4日电(记者陈芳、张洪河)民营企业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违法占地近6000亩,去年6月在长江边开建800万吨的钢铁项目,其中60%是耕地,涉及1400多户、4000多农民被迫搬迁。不少过上小康生活的农民已有8个多月无“家”归、无地种,有的甚至住进窝棚、桥洞、废弃的渔船。一些农民说:“占这么多的耕地,建这么大的钢厂,是谁给‘铁本’这么大胆子?!”    

    上千农户被迫拆迁 部分农民生活艰难

    3月24日,记者来到曾是“鱼米之乡”的江苏常州新北区长江边,这里因铁本公司建钢厂而呈现出另一番景象:在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后面,是一排排隆起的高架设备,被毁的黝黑耕地和拆迁后的散乱瓦砾随处可见。

    长江村附近的一条小河里,停泊着几条废弃的渔船,船上用木板和砖垒起一些临时“窝棚”;河沿上一个低矮潮湿的窝棚旁,搭起一排猪圈,七八桶喂猪的泔水,散发着阵阵恶臭,70多岁的村民刘纪宝和他的老伴在这里已住了8个多月。记者弯腰走进黑洞洞的窝棚,一张堆满被褥和杂物的床占去一大半空间。刘纪宝说:“因为建钢厂,家里的小楼给扒了,承包地全占了,补偿款买不起新房,儿媳妇又得骨瘤花了十几万元,只能靠养猪过活。”   

    在魏村老水闸两侧的桥洞里,也聚居着四五个拆迁户。东进村12组村民赵年夫和他的老伴,正在“家”门口分拣破烂。赵年夫说:“家里原本2间平房一亩六分地,吃的烧的都不用买,可如今样样都要花钱,拣破烂挣的这几个钱,根本不够用。家里的存粮快吃完了,往后可咋办?”   

    长江村一片8组村民贾龙福一家,拆迁前住着6间房,如今租住一间临建房,90多岁的老母亲住在废弃的教室内。屋内四处漏风,老人裹着头巾,盖了好几床被子躺在床上。贾龙福说:“母亲是军烈属,我们多次反映拆迁后生活困难,镇上干部却说‘你们不要给我出难题,工程要紧’。”

    许多被拆房占地的农民气愤地说,这里是“鱼米之乡”,老百姓日子一直过得不赖。自打耕地被毁、房子被拆后,生活倒退了好多年。    

    近6000亩地未批先占 未办“环评”钢厂开建   

    注册资本3亿多元的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8年的私营企业。据了解,由于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相对落后,污染严重,周边居民多次上访,要求企业搬迁。如今,这家企业在长江边新上钢铁项目,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环保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

    ——项目审批:常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将整个钢铁项目一分为四,为办理土地等手续,又将项目分成14个基建项目。常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材料显示,这14个项目在投资规模上都属于越权审批。

    ——建设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征用基本农田要由国务院批准。然而,铁本公司与当地镇政府仅凭双方签订的投资、供地等“协议”,未向国务院报批,乡镇就越权供地近6000亩,相当部分是基本农田,企业则违法占地,进行拆迁、腾地,开工建设。

    ——环保审批: 按国家有关规定,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钢铁工程,应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环保结论尚未出来前,一草一木都不能动。而据调查,这个投资概算为104亿元的铁本项目,在运作中分成了5个项目,其中除一个年产150万吨的宽厚板项目由江苏省环保厅立项,其余项目至今“审批手续在办理之中”。

    ——银行资金:截至目前,一些金融部门已对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放各类贷款43.4亿元。有关部门认为对铁本项目的贷款贷前调查分析不深入,贷后检查不到位,对贷款担保能力审核不严,贷款担保中关联企业担保多,抵押贷款少。

    春江镇党委书记魏士章说:“2002年铁本公司的董事长戴国芳说看中沿江这片地,要投巨资建钢厂。我们觉得项目有吸引力,可以解决部分劳动力就业。至于项目报批,企业说他们自己去办。现在看来,这个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矛盾,用地审批不规范,属于边报边建。”

    全国人大环资委有关专家指出,钢铁项目属于较重污染的项目,又是国家明令限制的项目,修建大规模的钢铁厂,按规定就不宜建在长江边,很容易破坏水源,即使有必要上,也要进行科学论证。    

    “半拉子”工程进退两难 诸多问题开始凸显 

    日前,铁本项目已被有关部门暂时叫停,这个已投入巨资的“半拉子”工程给民工、拆迁户、银行、政府等多方面带来的问题也开始凸显。记者在几天的采访中了解到,工地最多时有几千民工,拖欠工资款、工程款、材料费问题十分严重;银行投入的大量贷款很有可能难以偿还;生活艰难的不少拆迁户和失地农民,担心补偿无着落而产生心理恐慌,形成不安定因素 ……

    记者了解到,铁本项目中,镇政府对耕地补偿分三部分。其中“青苗补偿费:耕地全年800元/亩;非耕地600元/亩;附着物按评估价兑现;征地补偿费:从2004年起按实际征用总面积每年每亩补偿750元,10年后根据多数村民意见,可按耕地15000元/亩,非耕地10000元/亩,沟塘5000元/亩的价格支付补偿费。”

    关于拆迁安置,镇政府则规定“每个安置人口40平方米,安置价500元/平方米,超过面积另计;过渡费:每月每平方米3元,先付6个月。”当地农民算了笔账,若按此标准,一家四口人得交8万元才能得到安置房。补偿费这么低,还要分若干年才付清,已经无力买房子,往后的补偿费就更没着落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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