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修宪的七大要点
·“三个代表”入宪 ·征地补偿入宪 ·国歌入宪 ·“三个文明”入宪 ·人权入宪 ·私产入宪 ·“戒严”拟改“紧急状态”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沈路涛、邬焕庆、邹声文)宪法,“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从产生、修订到实施,处处都与普通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广泛征求民意,历时1年,其最大特点就是修宪为民。8日开始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中有许多条款事关百姓民生,前所未有地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目光。仅以其中的几个条款为例就能看出,体现人民意愿的国家根本大法,在修改中不断完善,越来越成为维护和实现百姓权益最根本的保护神。
★民营经济将获平等国民待遇
★不仅保护“大款”,也保护普通百姓的财产
★耕地不得随便征用了
★社会保障制度有法律保障了
★尊重人权就是尊重生命 >>>>阅读全文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陈芳、张旭东、谢登科)对土地征用进行重大改写的宪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提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与现行宪法相比,这次宪法修整案草案条款中只增加了9个字,却涉及“征用”“给予补偿”等关键字眼,在宪法层面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可谓字字千钧重。随着这次修宪,与农民直接相关的土地管理法修订也有望在年内启动。 >>>>阅读全文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李术峰、翟伟)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是与时俱进、顺应民意的举动,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强大的理论武器和思想保证。 >>>>阅读全文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翟伟、李薇薇、沈路涛)“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无论身处何处,只要听到这激昂的旋律,每一位中华儿女都会热血沸腾,心潮澎湃。
早春三月,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将见证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跑火,前进!”这雄壮的歌声似催征的战鼓,曾激励中华儿女在民族存亡的生死关头浴血奋战。今天,这歌声仍然传递着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精神,鼓舞炎黄子孙奋发图强,建设国家。 >>>>阅读全文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常志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8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宪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表示,宪法拟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代表委员对此反应热烈,大家认为,把“三个文明”及其相互关系写入宪法,将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具有法律保障。
南存辉代表说,党的十六大提出“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本次修宪把“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就是要把党的主张和理论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 >>>>阅读全文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沈路涛、孟娜)“新中国的宪法虽然历来对保护人权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今天要庄严地写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过去所没有的,它表明了中国对人权问题的极端重视。”长期从事人权研究的中国人权研究会名誉会长朱穆之说。
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始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回顾历史,我国人权保护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旧中国毫无人权可言。新中国成立后,迅速荡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1954年通过的第一部宪法,建立了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基本社会政治制度,从而开创了中国人权发展的新纪元。此后,我国的人权保护也曾有过一段历史曲折。 >>>>阅读全文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张旭东、邹声文、张建平) “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则经典宪政寓言,强调的是社会对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尊重乃至敬畏。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始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使私有财产权从一般的民事权利上升到宪法权利,引起会内外的热烈反响。
受“左”的思想禁锢,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追求“一大二公”,哪怕是自己喂几只鸡、养两只羊,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长期讳言财富,最终必然是长期贫穷落后。
“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1978年安徽农村“大包干”中一句话,拉开了中国石破天惊的改革大幕,激发出人们压抑已久的创造财富的热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