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最新播报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党的领导制度进一步健全
  (2004-02-20 09:33:55) 来源:新华网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邹声文、孙承斌)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活动中的体现。党内监督条例对切实健全、严格执行这一制度的基本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专家指出,条例关于切实健全、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规定,内涵丰富,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必须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贯彻:

    一、明确职权范围,把握权责关系。党的各级委员会要进一步明确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及相互关系,切实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用,防止和克服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全委会形同虚设的现象。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

    四、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专家指出,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扩大领导班子内部民主,推动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对于增强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预防和克服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

· 时评:党内监督条例 着力解决党内监督的突出问题
· 党内监督条例 党纪处分条例出版单行本 19日发行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
· 时评:党内监督条例 发展党内民主 加强党内监督
·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 一把手成监督重点
·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监督确定七大重点
·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党内民主是党内监督的基础
·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 解读党内监督条例:“一把手”成为党内监督重点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相关链接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 华 网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