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孙承斌、张景勇)“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的上述规定,受到有关专家的高度关注。
专家指出,过去党代会代表只是在党代会开会期间行使监督权利,休会期间要不要监督、怎么监督,都没有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不仅规定党代会代表要行使党员的监督权利,还要行使党代会代表的监督权利,要反映其所代表的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意见。这是党内监督制度设计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