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东电力集团下属单位一名负责人到亲属所办的商店先后三次采购物资,被职工举报,经调查,虽然没有发现质次价高和回扣等经济问题,但按山东电力集团的反“嫌疑腐败”监督预防制度,该负责人仍被调离原岗位,受到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这套制度被誉为高压线,职工说:“谁摸了谁触电。”
山东电力总结出“在工程项目上违反规定指定施工队伍”、“在物资采购中指定关系单位或产品”、“允许或变相允许亲属与自己所在单位进行经济交往”等11个方面的60种行为。这些行为,被认定为嫌疑腐败。此类行为,按程度不同,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调离岗位、免职、下岗等处分,特别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去年,他们又制定了《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暂行办法》,从企业决策管理、人事管理、资金管理等6个方面列出32项内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权力运用进行明确规定,把权力交给了制度而不是交给某个人。
反嫌疑腐败,使监督关口前移,廉政机制强化,问题被抑制在萌芽状态。集团下属电厂的原审计办主任私用公车到山西办理自己的技术职务考试,被认定为嫌疑腐败,在调查过程中又发现其刚刚设立的小金库,受到处理,避免了更严重问题的发生。反嫌疑腐败,促进了企业规章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宋光茂 刘玉树 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