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最新播报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外交部:中国与巴基斯坦在核电领域的合作纯属和平目的
  (2003-11-18 19:01:47) 来源:新华网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董黎熙)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8日在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中国和巴基斯坦核电合作的提问时说,中国和巴基斯坦在核电领域的合作纯属和平的目的,不违反任何国际防扩散的义务和中国的出口管制法规。

    刘建超说,我们也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和监督。他说,中国是《不扩
散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同时我们也支持各国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严格的保障和监督之下和平地利用核能。(完)

· 外交部就凯利访华、中巴核电领域合作答问
· 外交部:印度军队代表团访华是“正常友好访问”
· 我驻立陶宛使馆协助解决香港居民在立被扣事
· 外交部就所谓“美国在台协会”负责人涉台言论答问
· 与旅游团队离散 我大使馆协助走失港胞顺利返家
· 外交部发言人就我潜艇进入日本附近水域等答问
· 李肇星:中国支持伊朗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合作
· 外交部发言人:中国希望伊拉克局势早日稳定
· 外交部发言人:下一轮六方会谈正在积极筹备中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相关链接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 华 网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