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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解读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
  (2003-10-19 16:08:17) 来源:新华网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 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的重大突破
  新华社记者 张旭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的重大突破,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开辟了新的道路,必将极大解放和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

  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对于股份制,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

  纵观这十多年改革实践,人们对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其实现形式有一个逐渐深入的认识过程,形成了较为清晰的脉络。过去人们常认为,股份制和公有制格格不入,但在不断实践探索中,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后,确实具有其他经营形式无法替代的优点,有效地促进企业对内部机制进行改革,鼓舞了企业和职工的干劲。从1984年至1991年底,全国试点股份制转制的3200个企业,每年产值和税利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高于其他国有企业。

  到1992年,我国准备扩大股份制试点。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股份制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积聚社会资金,要积极试点,总结经验,抓紧制定和落实有关法规,使之有秩序地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联合、兼并,合理组建企业集团。国有小型企业,有些可以出租或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经营。

  随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所有制实现形式认识的深化,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十五大报告还同时对股份制这一现代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给予了明确肯定,作出了重大的理论突破,表明了所有制和所有制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股份制可以是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其本身不姓“社”也不姓“资”。在这样的精神指导下,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开始寻找更多的新路子。

  经过5年的发展,股份制逐渐成为我国公司所有制的主要形式。股份制企业发展速度很快,1997年至2001年间,我国股份制企业从7.2万家发展到近30万家;从业人员从643.7万人增加到2746.6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从8311亿元增加到56733亿元。

  党的十六大指出,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这次召开的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又令人瞩目地首次提出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以前的提法主要表明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而如今则明确提出了“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方针。这意味着,我国在如何全面理解公有制方面有了新的思路,已完全摆脱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对公有制的理解,国有企业多元化的速度会大大加快。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市场化的不断发展,我国每一次经济理论的突破和创新,都会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活力。这次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伴随着股份制成为我国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股份制将在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中起重要的作用,我国公有制中蕴藏的巨大生产力将会得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添新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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