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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中药材市场用违法行为打造虚假信用
  (2003-10-09 11:28:28) 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10月8日上午,记者接到举报电话称:安徽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私自套用市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三个单位的公章,并以三家单位名义联合下发通知、向药材经营户发放“仓储证”。

  亳州市工商局办公室里存放了一本“仓储证”,发证机关页面上赫然盖着“亳州市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地方税务局”等四家发证机关的鲜红公章。另一页则印发了前面四个单位《关于发放“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仓储证”的通知》的联合文件,但没有文号和发文日期。还有一张“仓储证”每本收费10元的收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工商局没有参与此事更没有盖公章,并指出:“仓储证”原本是为了防范中药材交易中心内一旦出现假冒伪劣现象而能及时追踪相关经营户用于存储中药材的固定地点而采取的一个方法,其证件的发放到底应当有谁来负责,至今还不得而知。二是证件的发放既然涉及到收费,其标准应当经物价部门审批。三是向各经营户收取的费用应当有税务部门或财政局开具的税票,而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用的竟是从街上商店随手就可买到的收据。

  以下是对地税局、国税局、药材交易中心管理公司有关人员的电话采访内容:

  亳州市地税局局长张林基说:“什么仓储证呀?没有听说这个事情,他盖我们的章应该跟我们讲啊?我马上问一下两位副局长知不知道

  这个事”。一位姓李的副局长专门到办公室查实了一下,“我很负责地告诉你,办公室管理公章的同志说没有这回事情,我们的用印记录和文件存档上没有这个记载”。

  亳州市国税局办公室刘主任电话里说:“我不知道这个事情,我们在全体学习,我马上向姚局长汇报一下,等一下给你电话”。即刻,

  办公室管理公章和文件的同志很疑惑地打来电话:“每个证上都有俺的印么?那怎么可能呢?我是管理公章的,没有这个印象啊,我们没有盖过这样的章”。

  亳州市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公司办公室主任刘军在电话里显得有些紧张。据刘军介绍,“仓储证”一事曾与市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

  有关领导当面交谈过,也存在着口头同意,只是最后没有汇签联合文件。谈到“仓储证”如何制作的,刘军说几个单位的公章是先叫印刷厂用电脑制作出来,然后再印刷成“仓储证”。“我们正在协调这个事情,仓储证已经停发了,发出去的一两百份也正在收回。我们办公室刚组建,工作人员没有经验,后来我到工商局道歉了。我们也准备在有关媒体公开道歉……”

  今年6月1日中央电视台对亳州市一些不法分子用辣椒杆、茄子杆冒充藿香等防治非典中药材的案件进行了曝光,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

  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先后对此事做了重要批示。亳州市委市政府对中药材交易中心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关门整顿,撤销交易中心管委会,成立了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媒体也大声疾呼:“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律经济,建设一个文明经营、诚实守信的药材市场,对中药材产业是第一支柱产业的亳州市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有群众评价说,“仓储证”事件是个别企业用违法行为再一次“打造”了虚假信用,刚整顿过后的中药材交易中心,管理就如此混乱?(来源:人民网 叶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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