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25日电(记者赖少芬
赵东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近日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制假售假活动出现新特点,假冒侵权行为正向规避法律约束的“理性”造假发展。
调查显示,在政府整顿市场秩序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后,直接假冒注册商标的活动有所收敛或更加隐蔽,利用法律、政策上的漏洞,公开仿冒国内外知名品牌现象日益严重。新的侵权方式主要包括:将驰名或著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突出标注在商品上;利用知名商品的产地声誉,在注册地、商标和实际产地之间制造混乱,误导消费者;使用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商标、标识,或仿冒特有包装装潢;利用品牌产品申请注册商标的“公示期”,冒用抢占市场;利用OEM生产加工方式,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超量生产;进口废品搞旧货翻新假冒国际知名产品。
此外,调查还发现,直接假冒的生产和销售变得更为隐蔽、更具组织性,增加了调查和执法的难度;跨国犯罪集团组织假冒商品出口。值得注意的是,海外犯罪分子开始直接参与国内批发和组织造假活动,假冒国际品牌的范围越来越广,海关查获的假冒商品数量不断增加。
在谈到解决制假售假问题的对策时,调查者建议,为提高执法效果,应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包括《刑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应出台并实施新的司法解释以明确和降低刑事追诉标准;制定额外的行政处罚标准,从而确保对违反《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制假售假者处以更高的行政处罚。例如,何种情况下适用更高的处罚标准,以及用于制假的机器设备是否将被没收或捣毁等尚没有明确规定,从而使制假售假者有机可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表示,通过这次调研有利于提高对国内目前制假售假活动的全面了解,根据打假新形势,采取相应措施,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