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7月10日电(记者
原碧霞)近日,太原市工商局连续查获三起侵犯《读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当事人以《读者精品珍藏》系列图书和《读者珍藏本》系列图书冒充《读者》出售。
《读者》作为我国发行量较大的刊物之一,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于是,就有一些人想办法利用它的这一知名度来牟取不当利益。近日,太原市工商局在太原市新联图书超市发现这里正销售一套由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读者珍藏本》图书系列。该套图书包括百味小品、点滴人生、卷首语精品、品味生活、青春小语共5本。在每本书的封面用红色字体,突出使用“读者”二字,足以让读者认为这套书就是《读者》杂志社的《读者》杂志的珍藏本。同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套图书并没有使用注册商标标识。
经向《读者》杂志社咨询,“读者”、“DUZHE”系该社拥有的注册商标,他们也未授权其他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此注册商标,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读者珍藏本》图书系列并非该社出版。
根据有关线索,执法人员还在太原市金荣书社和中广服务部查获由内蒙古文化出版社出版的《读者精品珍藏》图书系列20套及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读者珍藏本》图书系列84套。
据太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这是太原市查获的首例图书商标侵权案。太原市新联图书超市、金荣书社、中广服务部经销《读者精品珍藏》系列图书和《读者珍藏本》系列图书侵犯了《读者》杂志社的“读者”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