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收费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15.8316万元,该案从受理到侦查终结历时5年,昨日,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现年32岁的罗琪,曾是柳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门诊收费员,在工作中,她发现每次当她将所收的现金交给出纳,出纳在审核使用过的票据并签章后,并没有直接与会计当面核对帐目,而是通过她将出纳盖过章的票据交给会计。于是,罗利用这个管理上的漏洞,在从事收费员工作的次年便开始了侵占公款的行为。1992年,她伪造了医院出纳员吕某的收款专用章,私自盖在收过钱的票据上,制造已经过出纳审核的假象,通过这个手段侵占公款持续了6年。
1998年,医院在对帐目进行清理时,罗的行为东窗事发,经柳州市郊区政府监察局查出有3万多元的短款。同年,郊区监察局将此案移交郊区检察院立案后,罗却不见了,因此,在1999年11月对此案中止了侦查。
当人们再次见到罗时,她已怀着8个月身孕。2002年春节期间,郊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在罗家中将她抓获归案。据罗交代,在这之前她去了广东打工。因为她的身体原因,反贪局对她依法取保候审,与此同时恢复了对此案的侦察。经过逐一核对,最后查出罗在工作期间共侵占公款15万元。今年3月20日,柳北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罗提起公诉。
昨日,罗在被告席上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她说,所侵占的公款已经全部花光,除了开庭前委托代理律师退还的5000元,其余的目前无法退还。庭审结束后,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的罗仍可以回到自己的家中。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毛梓林 通讯员/李瑞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