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1月16日电(郑东鸿 张会斌)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从今年10月末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清理取缔非法海洋捕捞专项行动。
日前辽宁省出台的《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实施方案》,强调重点打击和取缔5种非法捕捞行为:到2002年9月底尚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船舶验证和船舶登记证书并从事捕捞的渔船;“三证不齐”并拒绝办理相关证书,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从事其他捕捞生产的季节性捕蜇船;在拖网禁渔区内从事拖网作业的捕捞行为;查处非法建造渔船的行为。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辽宁省海洋捕捞渔船已发展到28375条、139万马力,数量和马力比1990年分别增加了49.3%和131.6%;捕捞产量则由1990年的50万吨增加到150万吨,增加了200%。
为确保海洋捕捞业的持续发展,近年中国提出“海洋捕捞产量零增长和负增长”的要求,出台了“伏季休渔”制度,开展了清理整顿“三无”渔船等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