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金边11月4日电(记者叶在琪 李努尔)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4日在出席东盟与中国
领导人会议后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里程碑,它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框架协议是未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共有16项条款,规定了自由贸易区的目标、范围、措施、起止时间,先期实现自由贸易的“早期收获”方案,经济技术合作安排,给予越南、老挝、柬埔寨三个非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的承诺以及在货物、服务和投资等领域的未来谈判安排等内容,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架构。
根据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内容,除涉及国家安全、人类健康、公共道德、文化艺术保护等世贸组织允许例外的产品以及少数敏感产品外,其它全部产品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应逐步取消。关于货物贸易的谈判将从2003年初开始,2004年6月30日前结束。同时,服务贸易和投资也将逐步实现自由化,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谈判将从2003年开始。在经济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它领域拓展。协议还对未来自由贸易区涉及的贸易规则,如原产地规则、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做出了原则规定。
中国和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区域经济合作蓬勃发展的形势下,为加强双方睦邻友好合作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和东盟经济联系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形成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将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将巩固和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也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和东盟各自的经济发展,扩大双方贸易和合作规模,提高本地区的整体竞争能力。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和东盟将更好地分享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利益,共同迎接挑战,为亚洲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