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22日电(记者 李薇薇
张非非)城市贫困人口看病能优惠、住有廉租房、子女上学可以得到救助----随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深入实行,一个以城市低保为基础、各种不同形式社会救助协调一致的社会救助体系正在全国形成。
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目前各地在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以后,开始实行对城市贫困人口的专项救助,并制定了与低保相配套的有关优惠政策。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已经建立并正在完善以大病救助为重点的医疗救助;相当多的地方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实施教育救助;有的地方建立了贫困家庭的廉租房制度;有的地方开始对贫困家庭给予法律援助。
与此同时,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和社会互助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对贫困家庭减免水、电、煤气等费用的优惠政策和粮油帮困政策广泛实行,北方不少城市还对低保家庭冬季供暖给予救助;山东等地采取多种形式的扶贫措施,帮助贫困者寻找就业和经营门路,以促使贫困家庭尽快摆脱贫困。在全国老工业基地辽宁省,普遍建立了临时救济、政策优惠、社会互助、大病救助、就业援助、就学援助、廉租房和家庭自我保障等配套制度,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全省每年用于临时救济的资金达2亿多元,享受临时救济的有70多万人次,有8万多城市低保对象家庭的子女得到了就学援助,20多万低保对象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