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波哥大10月21日电(记者刘连祥)正在这里访问的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21日在哥伦比亚外交部与安第斯共同体轮值秘书国哥伦比亚外长及专程前来的玻利维亚、秘鲁和委内瑞拉外长以及厄瓜多尔副外长一道举行了中国-安第斯共同体政治磋商与合作机制首次外长会议。
哥伦比亚外长巴尔科女士首先代表安第斯共同体对唐家璇外长来哥进行此次磋商表示热烈欢迎。她说,安第斯共同体成员国高度重视与中国的关系,双方政治磋商机制的正式启动将推动安第斯共同体和中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安第斯共同体方面对此感到高兴,并愿与中方共同努力,全面加强双方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互利合作。
唐家璇表示,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同安第斯共同体的关系,多年来与安第斯共同体各成员国在政治、经济等领域以及国际事务中保持着友好和密切的合作关系。通过此次外长级磋商,双方正式启动关于建立政治磋商与合作机制的协议,这标志着我们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唐家璇指出,积极发展中国与安第斯共同体全面友好合作关系,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事业。中国政府愿与安第斯共同体各成员国一道,进一步加强双方在政治、经贸、文化和科技等领域的全面互利合作,努力把中国和安第斯共同体友好合作关系推向更高水平。
双方外长们在诚挚、友好和务实的气氛中就进一步发展彼此友好合作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双方商定,拟于近期在石油、电信、人力资源培训、新闻记者访问等领域开展一系列具体交流项目,以增进了解,推动合作。
安第斯共同体是拉丁美洲安第斯地区已有30多年历史的地区一体化组织,在促进其成员国经济发展和政治团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与安第斯共同体于2000年签署了关于建立政治磋商与合作机制的协议。此次唐家璇外长访问安第斯共同体现任轮值秘书国哥伦比亚,与该组织5个成员国外长举行双方首次外长级磋商,从而正式启动了上述机制。
磋商结束后,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完)
中国-安共体政治磋商与合作机制首次外长级会议联合新闻公报
新华网波哥大10月21日电 中国-安共体政治磋商与合作机制首次外长级会议21日在这里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全文如下:
2002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和哥伦比亚共和国外交部长卡罗琳娜·巴尔科·伊萨克松、玻利维亚共和国外交和宗教事务部长卡洛斯·萨韦德拉·布鲁诺、秘鲁共和国外交部长阿伦·瓦格纳·蒂松、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外交部长罗伊·查德顿·马托斯、厄瓜多尔副外长爱德华多·莫拉和安第斯共同体秘书长费尔南德斯·德索托在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举行了中国与安第斯共同体政治磋商与合作机制首次外长级磋商会议。外长们在诚挚、友好和务实的气氛中就进一步发展中国与安第斯共同体及其成员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双方对会议取得的积极成果表示满意。
一、双方高度重视并积极评价彼此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认为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不断推动双方关系长期、稳定、全面发展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双方同意加强各级别的政治磋商与对话,开展全方位和多层次的交流,不断增进相互了解与互信。
二、双方一致认为,中国同安共体各国之间在贸易、投资、金融和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潜力很大,有利于各方的共同发展,双方同属发展中国家,承认各国不同的发展水平。中国政府承诺促进同安共体的合作。中国和安共体各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双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企业增加接触,交流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并愿为对方企业和人员参与本国经济建设提供必要便利。双方拟在电子通讯等高新技术、能源开发、人力资源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农业开发等领域确定和实施交流与合作项目。
三、双方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在法律、文教、新闻、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四、中安双方都重视在反对非法毒品及其相关犯罪和有组织犯罪方面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强协调机制,开展反洗钱和反贩毒斗争,并防止这些犯罪活动被用于资助世界恐怖主义。
五、安共体各国外长重申,安共体及其各成员国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支持中国政府和人民为实现祖国统一所作的努力,确认不与台湾建立和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或进行任何官方性质的往来,不支持台湾加入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和感谢。
六、中国政府重申,支持安共体成员国在一体化进程方面的努力,视安共体为重要的次地区对话伙伴,重申愿意通过共同实施全面战略,支持和促进安共体融入太平洋地区。
七、双方重申,坚持奉行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有关发展各国友好关系,并为解决国际经济、社会与文化问题而增进国际合作的宗旨和原则。
八、双方表示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希望为努力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和平和安全的世界而开展合作。双方愿为此继续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合作。
九、双方对经济全球化给广大发展中国家带来的新挑战表示关注,愿就发展问题交流经验,协调立场,积极合作,以消除贫困,保持经济发展,并通过推动可持续发展,积极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十、双方同意加紧全面落实本次外长会议的后续行动,并确认就政治关系、经贸和科技合作、文化交流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每两年举行一次副外长级磋商,还将不定期举行其他层次的磋商;双方外长如认为必要,可适时进行外长级磋商。双方商定首次副外长级磋商将于2004年下半年在北京举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