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国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北京市首例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今日审结
新华网 (2002-07-11 19:27:36)
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郭京霞)北京首例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今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终审判处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的丈夫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作为原告的妻子与丈夫经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但是为了丈夫以前的同居女友及其非婚生孩子,两人经常发生争执。2001年11月5日晚7时许,二人在家中因房产问题再次发生争吵,妻子情急之下,拿起孩子奶瓶扔向丈夫,丈夫则拿起家中圆凳,将妻子头部打伤,致妻子当场昏倒在地。邻居听到他们打架的声音,拨叫“110”将妻子送到医院。经医院诊断,妻子颅骨骨折,头皮裂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为此,妻子以夫妻感情不和,丈夫经常对其打骂,以致被打成轻伤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要求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丈夫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宣判后,夫妻二人均不服,并提起上诉。妻子认为法院判得太轻,应该对丈夫处以实刑,以达到教育丈夫,警示他人的目的;丈夫表示两人发生争执,起因在妻子,先动手的也是妻子,法院对自己的处罚太重。

  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时,丈夫又当庭提出同意一审法院的判决,要求撤回上诉。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丈夫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法院的判决,定罪、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驳回妻子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的终审裁定。同时,法院准许丈夫撤回上诉。

  此案的主审法官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表示,夫妻间应互相尊重、互相体谅,在发生争执时要冷静处理,不要将矛盾激化,否则对家庭、对个人、对婚姻都将产生恶劣后果。(完)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


相关新闻  
 
资料统计显示台湾民众防止家庭暴力意识增强(06-24 17:18)
天津对家庭暴力案做判决 勒死弟弟的姐姐被判3年(06-23 17:51)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 年度IT盛会——通讯网络及家用电脑展在津开幕

  • 中国海军远航舰队抵达葡萄牙里斯本 访问4天

  • 香港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 公务员十月开始减薪

  • 深圳制定引进国内人才实施办法 拒绝8种人进入

  • 文学巨星陨落 孙犁今晨离开了我们

  • 广州飞机故障伤及跑道 机场暂停起降2个多小时

  • 长江三峡大坝耸立江中 三峡围堰将永远消逝

  • 保护区负责人说小浪底泄洪对湿地水鸟影响不大

  • 非盟成立 非统退出历史舞台
  • 印度尼西亚更替陆军司令
  • 马达加斯加前总统流亡法国 马政府称将开始追捕
  • 密谋刺杀穆沙拉夫 袭击美领馆的巴狂徒被抓
  • 上千人参加洛杉矶机场枪击案遇害者葬礼
  • 阿富汗副总统在喀布尔市中心遭枪手伏击遇刺身亡
  • 联合国和伊拉克对话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 美联邦调查局称洛杉矶枪击事件是有计划的
  •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