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
孙承斌)从1998年开始的跨世纪机构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到目前为止,就全国而言,除部分市县乡机构改革尚在实施外,这次历时四年半的机构改革已接近尾声。
在今天举行的全国编办主任会议暨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中央编委委员、中央编办主任张志坚介绍说,这次机构改革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重要阶段,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时期进行的。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机构改革首先进行,随后党中央各部门和其它国家机关及群众团体的机构改革陆续展开;1999年以后,省级政府和党委的机构改革分别展开;2000年,市县乡机构改革全面启动。在这期间,各级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群众团体及垂直管理系统也先后进行了机构改革。
据介绍,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形势要求,全国撤销了一大批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性公司,结束了我国长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依靠设置专业经济部门管理的历史。政府组织结构的调整优化,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全国推行了政府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所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加强和改进经营国有资产的监管,政企分开迈出重要步伐;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地方区域经济调节能力有所提高;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将资源配置职能逐步转给市场;改革社会事务和政务管理部门,将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事务逐步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等。近年来各级政府下大力气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转变政府职能有了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张志坚说,按照一件事情主要由一个部门来办的原则,通过调整各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解决了一些部门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的问题,仅在国务院各部门之间,调整、理顺的职能就多达100多项。精简机构编制力度较大,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共精简115万名。普遍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干部队伍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改善。各级政府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初步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传统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逐步转向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经济事务。政府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程度有所加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