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6月5日电(魏新铁)在甘肃岷县东部山区的沟沟洼洼中,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人心急火燎地骑着自行车飞奔在那凹凸不平的乡间小路上。路旁的乡亲们看到他,立刻露出了会心的微笑,因为他们知道,这个人一出现,不管多么复杂的矛盾又将化为乌有。
这个人就是岷县申都乡司法所职工、申都法律服务所主任、甘肃省“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李成安。
农民出身的李成安出生在申都乡阳山村,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他自幼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91年,他自费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大专班,并于1993年被县司法局聘请为申都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多年来,他一直自费订阅《人民调解》等多种业务书籍,不断学习,并于1997年通过了省司法厅考试,取得了甘肃省法律工作者资格证、法律服务执照。
自1994年以来,李成安的足迹踏遍了申都乡11个村的山山岔岔,汗水洒遍了申都乡的家家户户。身为党员的他凭着一颗赤诚之心,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山乡人民的一片真情通过解决许许多多繁琐细碎的小纠纷、小矛盾,润物细无声般地送到了广大群众的心田。1997年4月,申都乡青土村发生了暴力逼婚事件,当时双方都操起了家伙,剑拔弩张,事态相当严重。冒雨及时赶到的李成安看到形势紧急,只身冲到双方中间,大声喝道:“我是法律服务所的,你们的事情由我来处理!今天如果出了事情,你们谁也担当不起!”听到他这一番义正辞严的话后,双方情绪马上缓和了一些。原来,该村赵某携妻女外出打工至甘谷,路遇当地农民朱某,赵某见朱某出手大方、为人热情,便将女儿许配给朱某,并收下彩礼5000元。朱某与赵女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就在甘谷同居生活了。后赵女忍受不了朱某的虐待,于1997年逃回申都娘家。朱某随后带人追至申都,扬言:“如赵女不跟我回甘谷,就要杀赵某全家。”了解情况后,李成安就双方的行为结合婚姻法、刑法有关规定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规劝、开导和说服教育,把工作做到了双方的心坎上。最后,赵某向朱某退回了彩礼,依法解除了非法同居关系,从而化解了一起可能成为严重刑事案件的悲剧发生。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李成安深知处理任何纠纷必须一碗水端平,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绝不能循私情。有一次,李成安的妹夫与邻居因隔墙界发生纠纷,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报到了法律服务所。李成安查明了事实真相,认为是自己妹夫砌的隔墙界占了邻居的地方,错在自己的妹夫一方,就依法公平地进行了调解,使双方拖了长达两年之久的纠纷得到了解决。事后,李成安妹夫的邻居逢人便说:“我以为李成安要偏向妹夫,其实人家办事真的很公道!”
自1994年以来,李成安共调解赡养、债务、兄弟分家、宅基地、土地等各种纠纷300多起,预防民转刑事案件45起,防止可能的非正常死亡21起,调解成功率高达97%。李成安就是以这种忘我的精神,以法律为准绳,为了维护一方的安定而奔波于处理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矛盾、小纠纷,几年如一日默默地做着奉献。他不占国家编制,不拿财政一分一毫,在他平凡的岗位上全身心的为人民做着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一切。
鉴于李成安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孜孜不倦,一心扑在为人民排忧解难的事业上,尽力尽心,不必艰险、不辞辛劳,为保障“家”的平安和稳定做出的贡献,1995年至1997年他连续3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02年被定西地委、行署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三五”普法先进个人;同年,他还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称号。然而,一下领奖台,李成安就把领到的300元奖金捐给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