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雷锋”的名字命名商业机构,把雷锋的肖像印在商务人员的名片上。福州一家保险营业单位的这种做法,眼下正在当地引起争论。
记者21日来到引发争议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寿险)“雷锋区”采访。关于“雷锋区”的由来,电梯口宣传栏上的介绍一清二楚:“雷锋区成立于1999年7月,其前身为雷锋部,成立于1998年2月,由现任业务总监吴先生创立,当时只有13个人,经过两年的发展,现在已成为标准的营业区,区本部700多人,7个营业部,分别为雷锋一部至雷锋七部。雷锋区之所以能如此迅速地发展,主要是依托平安保险公司优秀的企业文化,汇集了不少高素质的人才,带领雷锋区全体同仁共同奋斗的结果,我们还将朝着更高的目标奋进!”
在一间可以容纳上百人的业务员培训教室里,墙上挂着“雷锋部经营理念”:“对公司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工作要有火一样的热情,对客户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同事要有兄弟姐妹情谊”。聚集在这里的“保险代理人”递给记者的名片上印着雷锋的肖像,而名片的背面印的则是李嘉诚语录:“别人都说我很富有,其实我最大的财富就是给自己和亲人买了足够的人寿保险。”
针对有人提出将“雷锋”的名字和肖像用于商业目的有损于英雄形象的问题,雷锋部业务总监吴先生表示,他当时考虑用“雷锋”来命名自己的营业单位,并非有什么商业意图,只是为了激励员工向雷锋学习。他强调,“我们是服务行业,服务行业学雷锋为人民服务是绝对没有错的”。
问及如何体现学雷锋?吴先生举例说,今年3月5日,他们特地组织了部分员工看故事片《离开雷锋的日子》,许多人都感动地哭了。吴告诉记者,以往每年的3月,都有一些媒体来采访他们的“雷锋部”。没想到,现在居然有媒体对此事提出质疑。
率先对此事提出质疑的《福建经济快报》今天刊登了辽宁抚顺某部雷锋班班长李有宝的看法。李班长表示,作为老班长雷锋所在的连队,先前并没有接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寿险)要成立“雷锋部”的消息,雷锋的名字怎么可以随便被用来命名呢?我们有权利也有责任维护老班长的权益。用雷锋的名字命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这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和老百姓的认可,不是自己想命名就可以命名的。他强调,将雷锋的形象印在名片上广为散发,会在社会公众中引起不同看法,雷锋形象是绝对不允许用于商业炒作的。
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游劝荣认为,雷锋已成为中国民众心目中的公益形象,有特殊的效应。作为英雄人物,雷锋也有肖像权,其肖像权同样不容侵犯。但雷锋已经离开我们多年,他的这个权利由谁来主张、靠谁来保护,却是个法律空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