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新闻时代下的伦理准则
问:伦理准则是否还适用于现在的传媒业发展以及发生了哪些变化?
Margaret Freaney:首先,我想先说一个例子。在波士顿爆炸案发生后,人们在红迪网上开始从一群已经发布的照片当中推测罪犯。他们开始在红迪网上发帖,一个女孩说:“我认为这是其中的一个炸弹爆破者,我和他在一个高中上学。”她指出了那个人的名字,一家电视台还对此进行了报道。
她的这种行为完全错误。你知道两个炸弹爆破者被证明是兄弟俩。她指认的那个男孩并不在其中,他只是一名学生。他很压抑,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可大约三天后,他自杀了。是否因为红迪网,因为他们将他的照片放在网上并指认他为爆炸嫌疑人的整个事实?没有人知道,因为他没有留下片言只语。
当我在西安外国语大学演讲时,我听过西安的一所学校发生了保安虐狗事件。那条狗是他们英语班的常客,学生们喜欢上了它。它被当作前世的学者而获得名声。而这被认为毁坏了大学的名声,所以狗被杀死。这就是我所读的关于此事的消息。问题是当他们告诉我这件事时,我说:“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确实发生了?”他们说“有一张血淋淋的躺在桶里的狗的照片,据称是这名保安干的。他们说消息登在了当地的报纸。我不完全相信这个故事,我要一点点地核实,照片可能被处理。这就回到了一个基点,那就是基本的新闻技能:进行调查并让事实得以验证。
问:那谁去核实呢?
Margaret Freaney:事实核查者。在《纽约客》,他们就像记者一样去核查,报道被提交之后,《纽约客》就有人对记者报道进行检查,他们会打电话并向对方提问“这真的发生了吗?”无论如何,关于木桶里流血狗的事情,新闻工作最基本的要求是你要回到现场并再次仔细调查。那不是新的或旧的发展变化,这就是新闻的本质所在。(作者分别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硕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