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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07月03日 10:04:2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起草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办法》)从7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四种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办法》旨在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促进互联网广告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互联网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办法》提出,在电子邮箱、即时通讯工具等互联网私人空间发布广告的,应当在广告页面或者载体上为用户设置显著的同意、拒绝或者退订的功能选择。不得在被用户拒绝或者退订后再次发送电子邮件等广告。

    《办法》明确了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的概念及其职责,对互联网广告发布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情形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禁止发布的事项。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邮编:100820)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gsgl@saic.gov.cn

[责任编辑: 高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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