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发挥行业规范和媒体自律作用,实现媒体法治的收放自如
除了完善法律外,强化行业规范和媒体的自律监督同样不可或缺。
(一)完善行业规范,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对于媒体而言,要实现新闻传播的法治化,还需要从行业规范入手。新闻行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媒体进行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完善行业规范和新闻报道职业准则,重点建立奖惩机制和监督举报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这是法治手段规范新闻报道的重要补充。比如,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直接的关于案件报道的授权性或禁止性规定,案件报道主要依靠职业准则、行业规则和宣传纪律来规制。因此,行业规范在我国新闻报道中可以说起着“准法律”的作用。这些行业规范对于做好案件报道,维护司法尊严,起到了引导与规范作用,但也存在着提高认同度与可操作性的问题。②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新闻报道失范呈现出了新的特点,旧的行业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解决新问题的需要。为了规范互联网媒体的失范行为,相关新闻部门相继发布各种规范和通知,对行业规范进行补充和完善。前段时间,针对非法的网络弹窗行为,网信办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整治网络弹窗”的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针对新闻网站的采访权问题,国信办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要求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以进一步推动新闻网站采编人员队伍建设。新问题层出不穷,治理手段与方式也必须与时俱进。
(二)加强媒体自律,强化媒体法治观念
媒体自律,是新闻人从业良心的体现。目前的媒体报道失范现象,根源于媒体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缺失。加强媒体自律,从自身树立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是提高媒体形象的根本措施,也是实现新闻传播法治化的必由之路。要大力加强新闻伦理建设,教育广大新闻工作者遵守传统的职业伦理,以人为本,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进行“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和“新闻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媒体自律,首先应该提高媒体从业者的媒介素养,使其掌握基本的新闻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其次要培养法治思维,慎用“有罪推定”,避免主观引导和情绪煽动,在法院宣判之前不妄下结论,尊重法律和司法的权威;再次,运用法治德治两种手段,注重言论自由权利与公民个人权利以及主要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③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可建立行业间自律组织,整合行业资源,带动公众参与,促进全员监督举报。去年,部分省市成立新闻传媒业的自律机构——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新闻工作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来规范、监督和引导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此外,首都互联网协会也推出《北京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信息服务自律公约》等。这些都表明我国相关部门在新闻行业自律方面所作出的努力,表明我们对于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和要求从过去单纯强调宣传纪律,转向了注重新闻职业伦理的规范约束,也体现出新闻媒体的管理者对于新闻规律认识的深化,这是媒体规范发展的方向。④
新闻传播的法治化,需要法律、行业规范和媒体自律三管齐下,综合治理,才会卓有成效。当然,新闻传播要走向法治轨道,除了进行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制外,还要在市场中进行松绑,真正使新闻传播做到收放自如。
注释:
①郭全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比较研究》,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00/120097/120099/13045273.html
②王松苗:《20字原则:案件报道避险的关键》,《中国记者》,2011年第5期
③祁建建 白小燕:《论媒体报道对刑事审判的影响机制及其规制》,《河北法学》,2014年第12期
④谢忱:《典型事例分析:北京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传媒法律与政策通讯》,2014年第12期
(魏春华:检察日报基层采风编辑部主任;秦晓媛: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专业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