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免费时代将结束 付费模式看齐视频网站
日韩版权方在数字音乐产业拿的分账比例多为90%;在欧洲和美国,版权方拿到的平均产值是70%;台湾地区经过多年努力版权方拿到60%。中国内地版权收入只占应收额的2%。现状亟需改善。
近日,著名音乐人高晓松抛出“7月1日后音乐正版化和付费时代来临”的言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业内一直有“音乐不付费,产业就崩溃”的说法,免费时代也让众多音乐人深感“音乐已死”。如今,好的音乐人可以靠音乐谋生了,这会不会是又一个白日梦?
近日,记者经过走访了解到,各大唱片公司联盟跟网站等机构就线上线下音乐的使用已达成了协议,唱片公司做出了重大让步,所有谈判已经完成,只差协议内容公布的时间未定。或许,音乐产业的春天快到了。
音乐付费众望所归
音乐人钟声对音乐人的生存艰难深有感触:“过去10年里,音乐人饱受压榨,没有商业规则,音乐人利益被明目张胆地窃取。音乐视听付费必须实现,否则就是违反法律与人权。在线视听与下载必须付费,应该有明确标准。电视、广播等公共播放系统也应付费。”
钟声表示:“国家应该从法律上保护音乐人的创造力,不能让其利益被践踏,应捍卫音乐人的基本权益,构建好的生态系统。在国外,非法下载可以直接判刑,而且罚金很高。一位大学生非法下载了31首歌曲,赔偿了67.5万美元给唱片公司,相当于每首歌2万多美元的罚金。”
高晓松称:“音乐没有死,唱片业已死,那么多公司依靠音乐发财,2012年音乐板块的收益光中国移动一家就创收300多亿元。”
事实上,95%的传统音乐运营模式已经消亡,以互联网、手机为消费平台的数字音乐、无线音乐以及卡拉OK等方式,成为音乐生存的新空间。但由于网络音乐市场的版权难以得到有效维护,音乐的版权方即唱片公司和创作人并没有收到数字音乐产业崛起所带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