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微博的民事契约化管理
转变管理模式 创新管理体制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是我们党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的重要战略决策。
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放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理解。我国改革开放30 多年来发生了“三大转型”:政治上,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经济上,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社会上,从传统的社会管控向新的社会管理转型。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改变陈旧的社会管控方式和手段,不断思考和创新社会
管理理念、制度和方式,特别是建设社会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扩大和保障公民参与政治和社会政策制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是社会管理的实质性内容。
2011 年7 月1 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 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胡锦涛总书记就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的八点意见之一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讲话中首次提出把虚拟社会的管理纳入社会管理,肯定了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管理课题中,加强和创新互联网社会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目前网上社会已经日益深度融入真实社会生活当中,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打通和连接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创新网络社会管理,营造健康、文明的互联网环境对互联网行业良性发展、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对互联网用户使用网络目的的实现和网络体验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现代社会里,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和基本单位,自治组织是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主体。新的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就是逐步向以社区组织为主体的、社会自主管理为核心的自治管理模式转型。政府的主要职能不是行政干预和管制,不是以政府行为代替社会行动,而是运用法律法规、社会政策来规范、引导、支持、服务社会自主管理,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化解社会各种矛盾、冲突和问题,科学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民权利。
在网络社会,政府同样应当扮演好法律边界的制定者。实行“政府管理社会”和“社会自治管理”相结合,不断推进和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向社会自主管理有序转变。《新浪微博社区公约》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开始尝试进入“网络社会自治”阶段,以网站行业自律、网民自我治理的形式,维护互联网环境的健康、和谐、法治,是网络公司和网民的一大创举,是中国网络法治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对微博以外的互联网领域也有极强的示范效应。
转变政府管理目标和功能定位,其主要职能应是立法、执法、引导、促进、监督并提供服务。坚持依法管理与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宣传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适应网络信息管理的新情况、新特点,优化法治环境,同时加强现有法律法规适用于互联网管理的司法解释。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清理打击力度,加强和完善网络信息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
首都互联网企业在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等行业协会的组织下,积极开展各项自律活动,先后推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网络监督志愿者”、“网络新闻评议会”、“妈妈评审团”、“网站自律专员”五大自律体系,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双管齐下,充分调动和发挥网站、网民的积极性,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通过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消除社会隔阂,促进社会融合,有力推动了“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安全办网、诚信办网”,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不断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网站行业自律、网民自我治理、社会公众监督”的首都互联网创新社会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