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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微博的民事契约化管理

2012年10月15日 11:17:52
来源: 《网络传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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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杨乐

    自微博进入中国,短短几年已产生巨大的震动效果:“微博打拐”掀起微公益热潮;“免费午餐”赢得政府回应;“小悦悦”事件唤起社会人性关爱;“郭美美”事件加快公益透明化进程等,微博正力量凸显。

    但网络上虚假信息、谣言的散播是对这些美好行为的破坏。为规范微博传播秩序,针对微博上存在的谣言和虚假信息等情况,2011 年12 月16 日北京市四部门联合制定公布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微博规定》)。该规定坚持以“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为基本原则,有力促进微博管理公开化、法治化,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这是我国微博发展管理的第一个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地方政府颁布的微博专门管理规定,在国内外互联网法律规制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网管办)在推动《微博规定》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和丰富互联网治理手段,以科学管理促进首都网络经济发展的同时,强调依法治网、服务社会、促进发展的基本理念,创造性地将政府规范内化为微博管理服务民事契约,以网站与网民的自愿缔结和自觉遵守为前提,间接实现了政府依法管理的目的,以微博网站自律管理与网民自治管理模式的建立为标志,走出了一条“政府依法监管、网站行业自律、网民自我治理、社会公众监督”的首都互联网创新社会管理之路。

    民事契约化管理的内涵

    微博民事契约化管理,是首都互联网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新探索,是指将党的意志、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以契约化、合法化、固定化的形式转变为网站与网民之间在提供和使用微博信息服务之前彼此同意和接受的、在提供和使用微博信息服务之时应当共同遵守的平等的权利义务协议。

    北京网管办创造性地将较为生硬的“他律”融入到相对柔和的网络协议中,以调整网络服务协议的形式间接治理首都网络环境,使其为网络经济发展和网络法治服务。

    近年来,北京网管办多次尝试以组织修订网络服务协议的方式推动、辅助管理工作,均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为规范新闻跟帖管理,解决新闻跟帖发帖门槛过低、谩骂攻击性的不理智跟帖过多,难以形成有效监管等问题,北京网管办推动新浪、搜狐、网易等十余家重点商业网站进行了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试点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北京网管办推动属地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网站修订网络服务协议,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本次修改的意义在于强调网民表达的社会责任性和法治性,为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网络诚信做出了贡献。

    二是为配合《侵权责任法》中第36 条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的出台,北京网管办建议属地网站及时修订网络服务协议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切实保护网站与网民的合法权利。本次修改的意义在于配合《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明确网站侵权责任范畴,维护网民合法权益。

    三是为全面贯彻施行《微博规定》,推行微博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制度,对网络服务协议再次进行修订补充。本次修改的意义在于将网络服务协议与《微博规定》相统一,真正落实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制度,不仅有利于网络舆论环境改善、提高网民社会责任感、增强网站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也有利于网站本身品牌信誉的提高,加强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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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孟洁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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