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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中国互联网十大新闻
2011年12月23日 14:51:54
来源: 《网络传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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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设立

2011 年5 月4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不另设新的机构,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加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挂牌,宣告了我国互联网信息管理领域最高权力部门的成立。互联网是十分重要的资源,在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是互联网信息管理背后的推动力和主导者。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第2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 年6 月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4.85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6.2%,较2010 年底提高1.9 个百分点,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互联网在我国的运用日益广泛,已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影响巨大的新兴媒体,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互联网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为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网络水军、蓄意炒作、虚假广告、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现象充斥着互联网,影响了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想要净化互联网信息环境,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秩序,就必须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成立的,这是当前加强和完善互联网信息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例如前不久,针对微博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的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要求积极运用微博客服务社会,切实加强建设和管理,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

长期以来,国新办、工信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十余部委相关部门,分别负责互联网站的审批、经营项目及内容管理等,分工不明,权属混乱。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后将集中统一“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规划”,这一规定有望结束长期以来我国互联网存在的多头管理现象,通过一定程度的整合统一了管理权限和部门,更加有利于统筹协调,对互联网的信息管理也更加合理有效。

然而,对互联网环境的治理、网络环境的净化和行为的规范,仅仅依靠一个机构的设立是远远不够的。从长远来看,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法制建设才是根本之策。美国是互联网的发源地,同时也是互联网最发达的地方。美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就主要通过执行有关互联网管理的各种法律来实现。而相比较而言,中国在互联网信息法制建设领域仍存在很大的空白,网络环境标准立法的缺失将影响到今后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成效。统一国家互联网管理部门职能、成立专门的互联网管理部门是一件好事情。未来成效如何,就要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实际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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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高海英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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