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爱好者》供稿 文/高 原 王新华
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渗透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影响力。网络成了新媒体时代的主流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即时性、交互性、生动性、丰富性、超时空、超文本等特点,但相对缺乏可信度、组织及用以维系用户的完备的内容生产。网络媒体在扩散传播中带来了海量的信息,改变了传统媒体“单向——受体受限”的模式,以“双向型——去中心化”为核心架构,增添了受众信息反馈的巨大拓展空间,人们可以通过跟帖、BBS、聊天等形式,利用QQ、MSN、飞信等工具,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发表融合本阶层利益与视角的舆论批评,对政府管理方式产生一系列冲击与深刻影响,为民主政治开辟了又一场域。网民群体关于某一事件围绕各自阶层的利益寻找“爆点”,广泛热烈地参与舆论传播,并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与政治管理机制提出质疑,有时过激影响到社会稳定则形成网络舆情危机。网络舆情的实质是人们不再寻求法律手段,而是寄予舆论造势、道德约束、施加集体压力与政府争夺政治与文化话语权,它实际上是意识形态中非理性的社会心理的一种反映形式。
网络舆情的特征
网络舆情具有开放性。网络技术的应用使海量信息传达迅捷,赋予受众自主选择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选择信息,甚至还要主动过滤,去掉错误的或者附加的垃圾信息。不同阶层、享有不同经验的公众作为网络舆情的主体从个体角度出发,无限制地过滤信息,以至于失去经验的共享和信息全程全面的收集,甚至会出现某些过于主观的观点。在众多信息中如何辨别真伪,又如何在强化了自主选择权利的信息筛选中保持理性与客观,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现实的网络世界关于群体性事件的舆论追踪,往往使真相难以被澄清,负面因素常常被随意放大。
网络舆情具有多元性。网络世界涵盖内容丰富,网络用户可以全面体验信息生活与实际生活的交融。作为初具规模的“虚拟社会”恰恰缺乏集体认同的道德规约,个别人寻找尚不健全的网络管理、监督机制的漏洞,滋生“道德虚无主义”与“合理利己主义”。甚至有的网民在现代社会完成了从旁观者到议论者再到参与者的转变,把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边限在某种程度上模糊化,加速网络舆情的发展,如引导不当,过激行为会引发舆情危机。
网络舆情具有冲突性。网络具有超时空、超文本的特点,是全球共享的,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下拥有不同价值观的人们在网络世界里相遇,思想的交锋也必然包括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碰撞,对于不同主题以及同一主题的多元讨论,其出发点在于以 “我”为中心的思想观点能得到认同,而不去更多地考虑内容是否合理与正确。同时,网络身份是隐匿的,这就催生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网络作为新媒体时代的主流媒体,更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觊觎,他们试图抢占思想文化的宣传阵地,发表错误的信息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
网络舆情具有情绪性。网络世界的信息交流具有情绪化倾向,是意识形态中非理性的社会心理反作用的具体表现。人们凭借虚拟身份就某一话题发表言论,多是鸣不平之音,为个人遭遇的不公正、个人利益的受损找到个体情感的宣泄口,人们在网络上自发形成志同道合的群体,群内同质化又引发对群外异质的疏离,在信息的选择、是非的判定上对本群体高度依赖,甚至形成偏颇的“群体极化”的强势观点。网络舆情即围绕某一群体性事件通过网络舆论传播把涉及一定阶层或群体的利益以及由此在一定阶段累积的抱怨、焦虑、紧张、不满等情绪暴露无遗,如不加正确引导,民意审判走向极端,将不可避免地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形成一种“网络暴力”;负面舆论“滚雪球”似的扩大,“羊群效应”使人们在整个网络中只听到一种声音,即本群体的声音,会冲击政府的执政能力,危害现有的社会治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