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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事·感动2011”年度网络人物评选
2011年03月25日 09:32:48  来源: 新华网传媒频道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三、评选方式及步骤

“中国网事·感动2011”将季评和年度评选结合起来,每个季度经网络投票选出的10位季度获奖人,自动成为年度人物候选人;年底以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中国网事·感动2011”年度网络人物。

评选过程中,组委会有权增补、推荐候选人。

(一)季度评选:

共分五个环节:提名、评审、展示、投票、计票及结果公示。第一季度评选方式及步骤如下。

1、提名:

3月底前,由组委会向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门户网站、全国31家地方网站及部分重点都市报发出邀请函,每家合作网站可推荐1-2名候选人;同时,网友可登陆“中国网事·感动2011”官方网站提名推荐候选人。推荐截止期为4月1日。

2.评审:

由推荐单位对本单位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候选人汇总至新华社后,由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综合评审,最终确定30名季度候选人,进入展示和投票环节。

3、展示:

4月上旬起集中展示第一季度候选人事迹。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推出评选活动专题,新华每日电讯推出专版,突出展示候选人事迹。各大网站、都市报、手机报转载、转播。展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候选人资格提出疑义的,由组委会负责核实并向社会公示结果。

4、投票:

4月中上旬为投票期,以网站、微博和手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选出第一季度10位“中国网事·感动2011”网络人物。

(1)网络投票:在投票期内,新华网开通网络投票,其他网站通过链接直接进入该投票系统;

(2)微博投票:新华网开通微博投票,网民直接注册新华微博参与投票。

(3)手机WAP网站投票:投票期内,中国移动“手机早晚报”开通手机WAP网站投票。

(4)新华网专题页面投票支持率、门户网站微博投票支持率、中国移动手机WAP网站投票支持率分别占网络投票总得分的40%、30%、30%。

(5)有刷票作弊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候选人资格并在各网站公示。

5、计票及结果公示:

4月中下旬,由组委会综合加权各项网络投票,得分前10名的候选人为“中国网事·感动2011”第一季度网络人物,并自动获得为年度人物评选候选人资格。

(二)年度评选:

“中国网事·感动2011”年度网络人物评选方案另行公布。

四、活动支持单位

一、官方网站:新华网

二、联合承办单位: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

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台湾网、中国广播网、中国西藏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

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

三、地方媒体支持单位:各省(区、市)主要都市报、商业(新闻)网站

凤凰网、今晚网、东方网、华龙网、河北新闻网、黄河新闻网、北方新闻网、大连晚报网、中国吉林网、大庆网、中国江苏网、浙江在线、合肥新闻网、福建热线、大江网、舜网、大河网、荆楚网、星辰在线、金羊网、时空网、海南在线、四川在线、金黔在线、云南网、中国西藏新闻网、西安新闻网、中国甘肃网、青海新闻网、宁夏新闻网、天山网;

北京晨报、今晚报、东方早报、重庆商报、河北青年报、山西晚报、呼市晚报、大连晚报、新文化报、林城晚报、现代快报、都市快报、市场星报、东南快报、南昌晚报、济南时报、大河报、楚天都市报、长沙晚报、羊城晚报、南国早报、海南特区报、华西都市报、贵阳晚报、春城晚报、拉萨晚报、西安晚报、鑫报、西海都市报、银川晚报、都市消费晨报。

四、手机媒体支持单位:全国手机报

中国移动手机报、新华手机报 

“中国网事·感动2011”年度网络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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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高海英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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