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青年记者》杂志 作者:何其聪 朱继东
中国网民的数字化生存首先意味着大众可以真正参与主动传播,这是一项有利于民意自由宣泄和整个中国社会信息顺畅流通的变革,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突然被互联网放开的言论通道有些类似于积聚已久的堤坝开闸放水,既有快意流淌、包容万物的河流,也有污浊阴暗、垃圾遍布的泥流。对待这一威力巨大且发展迅猛的新兴传播力量,既不能也不可能简单粗暴地进行全面管制,也不应该对网络暴力、黑暗、色情等各种低俗信息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网络信息传播的未来,需要在保证网络言论自由的基础上,通过相应的技术、行政和法规等监管手段对网络信息传播加以逐步规范。
网民传播的无边界性与有自觉性的统一
MSN、QQ、飞信、博客等还在让网民倾心不已时,视频网站、微博、社交网站等又流行起来。这表面上属于技术手段的花样翻新,本质却是网民应用信息传播渠道和方式的叠加和拓展,同时伴随而来的是网民对信息传播活动热衷度和卷入度的大大提高。
与网络信息使用率相伴而“升”的,是网民参与新闻传播和信息表达机会的增多以及影响力的扩大。仅以网络新闻为例,“截至2010年6月,网络新闻使用率为78.5%,用户规模达3.3亿人,半年内增长2201万人,增幅7.2%。”①一个典型案例是被网友称为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灾害中“报道灾情第一人”的普通90后大学生王凯,当时放假在家的他通过一个可以上网的旧手机,第一时间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了舟曲爆发特大泥石流的消息。王凯在微博上每天直播自己看到的灾情,连续上传了300多条微博,被网民转发上万次,每天都有数万人在网络上等待他更新微博。有媒体赞扬他“在媒体抵达灾区之前,90后的王凯,一个人就像一个‘通讯社’”。
这并不是个案,江西宜黄“强拆”导致自焚、上海“11·15”特大火灾、浙江上访村官钱云会之死、唐骏假博士文凭、郭德纲徒弟打记者、“3Q”网络大战、河北大学“李刚门”、重庆“犀利哥”等2010年所有具影响力的突发事件,无一例外都与网络信息密切相关。在这些重大新闻议程的背后,是千万如王凯一样的普通网民,他们利用微博、论坛、飞信等网络工具即时发布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遭遇的新闻信息和情感反馈,初步形成一批具有真正意义的“自媒体”。
但是,正如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所认识的那样,凡事必有两面性。网民言论完全自由、任其个性发展并不全然是一件好事,因为微博等“自媒体”实际上已经突破了“个人-个人”或者“传媒-个人”的信息传播传统,而转变为“个人-大众”的面向大众的网络传播渠道,如果网民不能自觉适应这种角色的转变,依然把网络当成一个纯粹的信息宣泄场所,就必然会产生一些不良后果。例如2010年9月的女画家“捉奸门”事件,②作为信息发布主体的女画家把丈夫出轨的隐私事件实时公布在新浪微博上,她的主观意愿似乎是给朋友们传达一种个人愤怒和抱怨,但是客观上让网络信息环境增加了一些低俗、黄色的不雅信息,而对该微博直播的围观者也是既有同情、理解者,也有看笑话、满足阴暗心理者;更可怕的是当中肯定有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而无论是学界还是社会,今天都无法评估出类似的低俗信息对未成年网民的心理和成长会造成多大程度的伤害。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0年6月8日发表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中指出:“未成年人约占中国网民的1/3,已成为中国网民的最大群体。互联网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和有害信息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③白皮书中还保证中国政府会高度重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并把保护未成年人放在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的优先地位。可问题是网络的信息容量实在是任何其他传统媒体没法比拟的,海量性特征决定其监管难度也是前所未有的,单凭传统监管方式和监管力量根本无法完成绝对化规范监管。这种情况下,网民进行传播时的信息自我筛选和清理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把好源头的重要一关。
网络传播正在大步迈向全民“自媒体”时代,这客观上需要所有参与网络信息传播的网民主动培养自身的媒介素养和传播能力,特别是对于公开信息的自觉把关。短期来看,这似乎暂时缩减了网民信息传播空间,降低了网络言论的自由程度;但长远来看,网民主动自觉的把关行为不但不会阻碍网络舆论的公开性和自由民主意志,反而可以促进网络环境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发展,客观上必将促进网络言论的民主进步进程。
用户网络社交的深度化与常态化的统一
如今,传统互联网正迈向一个全新的时代——SNS时代,从“人与机器”的沟通时代迈向借助机器实现“人与人”的交往时代。“截至2010年6月,我国使用社交网站的网民规模达到2.1亿,使用率为50.1%。半年新增用户3455万,增幅达19.6%。”④SNS网站兴起,使网络社交进入一个崭新时代,成为当前网络发展的最大热门。
据称,社会性网络的理论基础源于六度分割理论⑤和150法则⑥。这些理论都是有关人类社会交往的社会学理论,而不是通常所说的先进技术体验。因此,SNS盛行的背后是此类网站重视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网络伦理背景,彻底推翻了大众传媒、机器和技术对于传播渠道的垄断性传统思维方式。
除了以几何级数上升的数量膨胀外,以微博为代表的SNS网络社交工具,被一些学者认为标志着一个传播时代的诞生:从网络传统意义上个体对个体的信息传播,转向任何一个普通个体都面向所有大众的超级传播;同时,传播还最大程度地保留了个体对个体传播的编码解码方式和情绪情感体验。在SNS上转发的信息都是经过朋友的“二次过滤”,因此信息对于用户的适用程度和需求匹配度会远大于通常的大众新闻。简而言之,就是用最具劝服力的人际传播形态进行最具广度的大众传播——SNS把两种最强大的传播方式组合在一起。
而且,随着SNS网络的黏性不断增强,会有越来越多的用户习惯于在网络社交环境中透露真实身份并接触新闻信息。一方面,新用户积极广泛的参与使社交网络的信息传播常态化;另一方面,社交网络必将逐渐演变成老用户深度介入信息传播过程的一种重要途径。因为,“在SNS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藉由SNS社会化网络崛起于风尘草泽之中,行使自己的话语权,实现个人的价值,彰显个人的品牌,蚂蚁也有自己的扩音器”。⑦可以预见,随着3G、4G等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未来的普及和发展,用户对于社交网站的依赖性和关联程度会进一步提高。
网络舆论生态的多样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网络舆论是网络民主力量的标志之一。《2009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认为,2009年的互联网开始成为新闻舆论的独立源头。⑧该报告中还提出了“新意见阶层”这个概念,即用以描述关注新闻时事、在网上表达意见的网民。
这些积极维护和运用网络话语权的网民,凭借互联网的传播优势,愿意就现实生活中各种问题和重大新闻事件发表看法、引导普通网民的舆论观点,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凝聚共识,发酵情感,诱发行动,影响社会”。⑨不管是否有意为之,这些勇敢的网民正在逐渐演变为网络传播中的中坚力量甚至舆论领袖。在互联网这个摒弃了财富、地位、学历、外貌等所有现实条件的平台上,新意见领袖们可以不顾及其他因素而平等发表言论。从草根平民阶层到政府权力部门,从失业者到富有者,都可以藉由网络对热点问题和热点人物进行评价、议程设置甚至改变言论风向。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有了平等的舆论话语权,甚至进行社会舆论的发布、引导和应对。可以说,互联网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架构了不少人期盼的真正公平、公开的多样性舆论生态。
当网络用户意识到网络舆论渠道广泛的公开自由度之后,绝大多数人会善用并主动引导舆论。例如,2010年湖北彭宝泉等人策划的“女子卖身救父”事件,成功引起网络舆论对一位被当地公安局出具的“强制治疗”书强送至精神病院14年的老人的关注与同情,最终当地政府迫于舆论压力释放受害者出院。这是一起网民善用网络舆论维护正义的典型案例,也是舆论生态多样化促进社会民主进程的重要体现。因此,网络舆论的最大价值某种意义上在于还舆论权利于民的本质,网络舆论如果能够合理表达公众对社会现象和社会事务发表的观点和意见,正确体现公众的利益、兴趣和正当需求,必然会有利于社会问题的沟通、疏导和解决。
从需要与满足理论来说,网民不会无端介入、推进一些网络舆论,只有认同舆论内容并可借此满足自身需求时才会积极参与舆论的制作。但不能否认的是,有部分网民把满足自身需求断章取义为利用网络平台满足个人私利和膨胀的欲望。一个亟待规范的现象就是最近炒得很热的“网络水军”问题,这些网络舆论炒作者受雇于网络“推手”,通过在论坛发帖、集体炒作话题或人物等形式,以达到宣传、推销或攻击特定个人或产品的目的,这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2010年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指出“网络水军危害社会、影响正常的网络秩序,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确实需要治理。”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舆论能更及时、全面、深刻地反映现实民意。在某种意义上,网络舆论是一个全方位容纳各阶层声音的舆论主体,它使普通公众的舆论表达成为现实且更具力量,允许各种声音在网络言论平台中发言、交锋。但是,“网络不是私器,而是公器;不应是谎言的‘卖场’,必须坚守起码的公序良德、法律底线。任由网络推手操纵网络舆论,可能一时能满足某些人的目的,但最终结果不仅不利于构建规范、有序、安全、诚信的网络环境,而且会阻塞公民通过网络维权的渠道”。⑩所以,如何对“网络水军”等负面舆论力量加以监控和规范,是网络舆论未来的一项重要议题和关键环节,这需要政府、媒体和网民的共同努力,对网络舆论进行正确引导,让网络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插上翅膀,同时要警惕“去意识形态化”等论调的巨大危害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主流价值观成为网络的主流声音。
官方监管的可操作性与疏导理念的统一
据《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截至2010年6月底,有59.2%的中国网民曾遭遇木马攻击,30.9%的网民曾遇到账号和密码被盗,账号和密码被盗的受害网民达到了1.29亿。而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至2010年7月底累计认定并处理了19688个涉嫌欺诈的“钓鱼网站”。此外,虚假新闻也已经成为一个危害网络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这些天文数字其实都反映了同一个问题,即网络信息传播的安全性、真实性和稳定性。
关于这一点,中国互联网业内人士已经开始正面关注了。2010中国互联网大会召开期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志江接受中国新闻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正处在由‘可用’互联网向‘可信’互联网过渡升级的关键阶段,各类网络安全威胁纷至沓来,互联网遭遇信任危机……造成的后果是互联网信任危机不断蔓延,此已成为制约和束缚互联网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⑾
互联网在信息传播中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互联网信息海量化、用户分散化的特点,决定着它必将成为一个急需政府监管的重灾区。监管既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强有力介入。微观层面上,这是网民维护自身传播权利、寻求自身网络安全的需要;中观层面上,这是网络传播良性发展的自身需求;宏观层面上,这是中国社会网络信息化发展的整体要求。
互联网的互动性和匿名性给监管造成了空前的困难。官方监管手段不可能在未来短时间内获得全面进展,但是也不能因为困难就因噎废食。网络信息传播监管应该创新管理方式,首先应做到稳扎稳打、具备可操作性,然后才能逐步建构整体网络传播监管体系。
同时,官方也应理解网络信息传播的特殊性和必要性:作为一种亿万中国网民习惯发布信息和个人观点的平台,简单、机械甚至粗暴的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时代,以往管理传统媒体的做法必须加以改革,否则,任何不当或过激的监管政策措施都会引起网民的反感和抵制,甚至会引发网络新闻从业者的对立情绪。因此,应该讲求管理的艺术,保证推进网络监管的同时重视疏导作用,使后者成为未来监管的一个基本目标。绝不能让本来“于国有利、于民也有利”的网络监管,在一些官本位思想严重的官员那里变质为随意堵塞言论自由的“尚方宝剑”,甚至恶化为政府与网民之间对立的根源。对于网络信息的监管,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随意处之,必须坚守疏导与监管合一的原则。
注释:
①④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0年7月
②《女画家微博直播将丈夫捉奸在床 小三为丈夫同事》,《燕赵晚报》,2010年9月9日
③引言出自中新网新闻电文,2010年6月8日
⑤1967年,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Stanley Milgram(1934~1984)创立了六度分割理论,简单地说就是:“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也就是说,最多通过六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按照六度分割理论,每个个体的社交圈都不断放大,最后成为一个大型网络。这是社会性网络(Social Networking)的早期理解。
⑥150定律(Rule Of 150),即著名的“150定律(邓巴数字)”。该定律指出,人类智力将允许人类拥有稳定社交网络的人数是148人,四舍五入大约是150人。该定律由罗宾·邓巴(Robin Dunbar)提出,罗宾·邓巴是英国牛津大学的一名人类学家。罗宾·邓巴是根据猿猴的智力与社交网络推断出该定律的。
⑦西门柳上等著:《正在爆发的互联网革命》,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1月版,第140页
⑧⑨论点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2010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中《2009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
⑩黄冠:《中国网事:如何防止网络推手“玩弄”舆论》,新华网,2011年1月7日
⑾刘长忠:《互联网“可用”向“可信”升级迫在眉睫》,中新社,2010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