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首页 | 新闻 | 时政 | 国际 | 财经 | 体育 | 图片 | 社会 | 法治 | 军事 | 直播 | 文娱 | 科技 | 视频 | 论坛 | 音乐

    中国总理的亲笔致歉信感动亿万读者。作为媒体人我们感动于总理严谨的治学态度,更对自身工作做出反省。据新近检查的结果,全国省级党报平均文字差错率超过国家规定要求的4倍。这其中很多是技术性差错,只要对症下药,减少出错是完全有可能的。但令人担忧的是,新闻失准失实之后的更正缺失,却已成为彼此心照不宣的“牛皮癣”现象,也是长久以来一直讳莫如深的隐忧。

    假如说“新闻是历史的草稿”的话,那么,当下媒体除了理所当然地要确保受众知情权的完整以外,更要对若干年以后的历史记录负责。尽管事后的“更正”,难以完全改变留给受众的既成印象,但毕竟为未来校正“草稿”立此存照,不至于遗讹未来。

    判断现代意义上的传媒的标准之一,应该看其是否具有自身校治、纠偏和内省的能力,是否能够清醒而理智地看待内容生产中的纰漏,理直气壮地把新闻纠错作为持之以恒的日常规范,有错即改,“鞠躬”取信。在当前新闻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可否把新闻纠错的制度建立作为一个立竿见影的突破口? (胡振)

·[热帖] 温总理严谨治学令人尊敬!

·更正信亮温总理求真务实坦荡之心

中国总理的亲笔致歉信感动亿万读者

    10月12日晚开始,一封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亲笔致歉信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感动了亿万读者。

    在这封用毛笔黑墨写就的颇具书法美感的信件中,67岁的温家宝总理用朴实而真挚、又不失“专业”的文字,对关于自己的一篇报道中的引语部分特别作了更正,并致以歉意。

    被誉为“平民总理”的温家宝在这封亲笔信中说:“新华社总编室:贵社昨天播发我的《教育大计 教师为本》一文,其中岩石学的分类,应为沉积岩、岩浆岩(也可称为火成岩)、变质岩。特此更正,并向广大读者致以歉意。”》》》》

新华社副总编辑:总理对我说“文责自负”

    就温总理致信道歉一事,记者专访了新华社值班副总编辑吴锦才。吴锦才介绍说,昨天中午一位读者致电新华社,认为总理讲话稿所说的岩石分类方法,岩浆岩和火山岩是同一个概念。按照业务规程,新华社总编室将这位读者的疑问转交给总理办公室主任。

    吴锦才说,昨晚9点半,他接到总理给新华社总编室打来的电话。总理先解释了一下当时的情景,“总理在座谈时讲话是口语表述,原话是‘老师可以讲岩石的分类,比如,沉积岩、岩浆岩、火山岩’。这是举例说明,文字整理的时候把‘比如’去掉了,给人感觉岩石只分成上述三类。”

    吴锦才说:“我们作为播发稿件的单位,应一字一句核对。当时经手处理这篇讲话的,也是我。我向总理作了检讨。”但温总理说:“责任不在你们,既然署了我的名字,就应该文责自负。” 》》》》

新华网纠错热线

    新华网是新华通讯社主办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播发新闻信息,同时使用中、英文等6种语言。新华网实行严格的编审制度,欢迎海内外网友对新华网播发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内容批评和指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向我们举报。

    本网纠错、举报热线:(010)63070950 
    节假日及每日22时以后:(010)63070925

·学学温总理的自我纠错精神

新闻更正:媒介不可缺失的公信力 

    长久以来,新闻失实已成为新闻界不得不面对的一种尴尬。如果说其根源铲除当下还无法实现,那么,新闻更正便成为修正差错的最有效手段。在新闻失实造成损害时,媒体主动纠正差错,予以更正或道歉,不仅仅是媒体免责或减轻诉讼的最重要手段,更重要的它对于构建媒介公信力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媒介公信力的形成,取决于媒介是否能够满足公众的中心期待和心理需求。新闻更正恰恰体现了媒体尊重事实、尊重受众的理念,契合了公众对于媒介的社会期待。

    既然媒体差错的发生不可避免,那么出错之后及时并诚恳的更正就变得尤为重要,绝不能听之任之或想方设法予以掩盖,而要以主动的姿态予以更正,回归真实、力求准确。这才是新闻更正这种行为的内涵和直接意义。

    在当前全国新闻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应该把新闻纠错的制度建立作为突破口之一。笔者认为,必须完善自身校治机制,切实实施好新闻更正,以彰显媒体的责任意识,维护媒体诚信,进而为构建和提升媒介公信力作出贡献。》》》》

新闻纠错为何难以成为媒体常态

    由众多具体个人构成的媒体,难免会在采编校的过程中出错。尤其是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媒体越来越多地面临信息庞杂、信源不确定等现实因素的困扰,未经证实与审核的消息层出不穷,频繁出现一些以讹传讹的消极现象。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可是当某些媒体刊发的新闻最终被证明为虚假新闻时,很少有公开更正与道歉的,似乎与己无关,高高挂起。这种有错不纠的状况,着实让人困惑和担忧。因此,媒体纠错制度化确已到了亟待重视与解决的阶段。

    媒体纠错,无论从新闻传播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都是一种必要的内省行为。不仅是挽救与维护媒体社会公信,有效减少与及时消除错误、失实报道造成的消极社会影响的需要,而且也是有效增强媒体从业人员责任心、减少自身法律与经济风险的需要,不失为一种有效降低与化解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的自我保护手段。》》》》


·网友曝蜡笔小新作者照 国内媒体齐摆乌龙

·医院广告自摆乌龙 卫生部部长成坐诊专家

·网络舆论环境中的媒体理性
·网络数字媒介超真性、超伪性
·新闻敏感在副刊写作中的作用
·第一时间做好深度报道
·版面的编辑原则与艺术审美
·“三贴近”:媒体创意生命力
·突发事件中本土媒体理当有为
·新闻网站论坛管理理念之我见

点击进入《新闻实践》杂志

网络时代媒体纠错的困境与前景

    纠错,对于媒体人其实并不陌生。不过,那仅限于编辑部内部:由于出版流程的疏忽,错别字出现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还有就是由于记者的疏忽,一些新闻事实没有核实,于是出错了。对前一种的错误,内部的处理比较简单,而对后一种情况的出现,编辑部在经过调查核实后,会在报纸刊登一则更正启事,以示对读者的负责。对出错的记者的处理就比较严格了,轻者扣发奖金,重者纪律处分。但这种纠错,从行为上来看,大多在主观上不存故意,只是采编流程中出现的失误。

     而今的媒体纠错很难说清楚其主观的作为了。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民获得资讯渠道的通畅,又因为互联网传播错误虚假信息的增加,错与纠错大有一种呈全民参与的“竞赛运动”。

    由于博客等个人化媒体的风行,大众对关注点和获知信息门槛的大幅降低,加上网络工具功能的增强(谁都可以使用网络发布信息),社会多元思想的约束“纠错”就时常走向失控。 》》》》

认错纠错应当成为媒体的基本品质

    现代传播信息海量,没有哪家媒体敢说不会发生任何差错。过去有“无错不成书”之说,实际上“无错不成报”倒是媒体面临的现实。若是讨论媒体的公信力,笔者更愿意放在“权力”与“权利”这样的大背景下分析它。

    尽管我们并不一定认同所谓的“第四种权力”,但公共传媒实际上有着一定的权力属性,媒体的公信力必定就是建立在对权利的尊重和保障的基础上。

    如今,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勃兴,已经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当然,这些权利落实于公共传媒领域,兴许还有不小的距离,多数媒体没有认识到如何面对与保障民众的这些权利,而且关于媒体的法律制度的缺失,也没有对媒体提出这样的义务和要求。所以具有现代传播意识的媒体,只能呈现出一种自我反省、自我约束、自我评价、自我善后的状态。 》》》》

浏览更多传媒资讯,欢迎点击新华网传媒频道

新华网传媒频道制作 策划:高海英  责任编辑:朱希琳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相关评论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