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频道
传媒聚焦
传媒视点
高层声音
传统媒体
网络传播
业务园地
传媒产业
传媒院校
传媒管理
传媒博客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传媒在线 >> 传媒聚焦 >> 网络传播
北京首例互联网披露商业秘密案宣判
2008年05月09日 14:09:22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推荐阅读:

网站副总短信骚扰前女同事 一年被拘两次

辞职人员发帖子公开原公司秘密资料获刑3

从郭晶晶恩爱短信曝光 看手机安全隐患

    沈某从北京某仪器有限公司辞职后,将手中掌握的技术资料等披露在互联网上并被大量下载,致使该公司核心商业秘密被泄露。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沈某提起公诉。近日,沈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据检方称,该案是北京市首例由互联网披露商业秘密案。

    2005年6月,沈某应聘到北京某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从事某型号色谱质谱联用仪的研发工作。其间,沈掌握了该项目一定的技术秘密。2006年6月,该项目研发成功后,沈因不满工资待遇辞职。离开时,沈违反公司有关的保密协议规定,擅自将其掌握的相关技术资料带出公司。在其离职后的一年时间内,沈在某专业网站的论坛上陆续发帖,将自己手中掌握的技术资料、电路图纸披露在互联网上。沈的帖子被网络用户多次点击、下载,致使该公司核心商业秘密被泄露。

    据门头沟检察院介绍,被侵权公司系我国分析仪器业内知名厂商,由其研制的某型号色谱质谱联用仪为科技部“十一五”重点科研项目,该仪器是我国自发研制的首款色谱质谱联用仪,其诞生使我国进入世界上少数几个具有研发和生产该仪器能力的国家之列。

    检方称,沈案是北京市首例利用互联网披露商业秘密的新型案件,不仅侵犯了企业的商业利益,而且还涉及自主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记者于杰 通讯员于静)

延伸阅读:

小学生彻夜上网追踪:工商、公安打掉黑网吧

浏览更多传媒资讯,欢迎点击新华网传媒频道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刘君 )
 
视频热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