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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闻媒体报道 政府官员不能一夸就笑一碰就跳
2008年01月10日 11:23:32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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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县委书记为何竟如此"无法无天"?

    论行政级别,上述表态的人,哪一个也比县委书记官大。应该说,目前高层对于舆论监督的态度,还是积极和诚恳的。然而,纵观整个层面对待监督的态度,却存在着愈往下愈令人不够满意的倾向。尤其到了县级以下,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则让人好一个失望了得!

新华网:政法机关不是领导的私家打手

    政法机关守卫的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是代表国家意志的国家机器。它的服务对象是全体人民而非个别领导人,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是履行自身职责的必要前提。但在西丰县,“领导指示”成了抓人的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被随意践踏。政法机关成了维护官威的忠实可靠的工具。

    古有诽谤朝廷命官的罪名,今有公民批评政府和官员的民主权利,这是历史的进步。但在这件事上,我们看不到进步,只见“诽谤朝廷命官”的可怜遭遇,而且中央媒体的身份也几乎难以”自保”。

新华网:西丰县委书记是在睁着眼说瞎话!

    作为一县之首,手下最重要的两位官员--政法委书记和宣传部长一同进京办同一件事,张书记竟说不知情,不是睁着眼说瞎话是什么?如果在整件事情上不是心虚,张书记为什么要面对媒体撒谎?

    可以合理推断,西丰县派警察进京抓记者的事情,背后的指挥只能是张志国。但是,不知道张书记想没想过,面对舆论监督,就派警察抓记者的做法,符不符合党纪国法?!

中国网:进京拘捕记者,“县官”何其狂妄

    又让我们见识了一个“县官”的威风!写信举报、短信批评是诽谤,在自己的地盘上可以指挥公检法机关抓起来、判刑,而对负面报道的媒体和记者也要大施淫威,甚至进京拘捕,抓回去收拾收拾,这个“县官”算是把权力的横行演绎到了目前为止的最高版本。

浙江在线:拘传"不听话记者"是典型的黑道式报复

    这种公权私用、以司法的名义对记者实行“精确制导”式的打击,是一种典型的黑道式报复。从已经披露的情况看,记者朱文娜称,她曾先后采访了西丰县公安局副政委李双福、西丰县法院办公室一位彭姓主任。“随后,我又来到西丰县政府,提出想采访一下张志国书记,工作人员称,张书记在省里学习,联系不上。”朱文娜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并提醒可随时与她联系,但直到发稿时,西丰县没有人致电朱文娜。当她的那篇关于西丰县的报道发表当天(1月1日),西丰县检察院二层办公大楼灯火通明。据知情人透露是研究统一口径、对付媒体的问题。在当地检察部门拘传审问了了朱文娜的采访对象却一无所获之后,西丰县的宣传部长和政法委书记带人赴京拘传朱文娜,最应该以知法、宣法、守法形象示人的两个县委常委,却以这么一副难看的吃相现身京城,在法制日报社所属杂志的编辑部大摆权力的傲慢与偏见,实在是充满了吊诡与反讽。

红网:面对“诽谤”,我拿什么搞舆论监督

    通过“百度”知道,《法人》是《法制日报》主办的一份杂志,而《法制日报》则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据我了解,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如果没有充分理由,是不敢轻易向一个中央级媒体兴师问罪的。可是今天,西丰县公安局在“何为诽谤罪”都没搞清的情况下,竟然闯进深谙法律的《法人》杂志社拘传记者,这种勇气、这种胆识、这种魄力……啧啧,不佩服不行啊!

红网:不如在京设个专抓记者的派出所

    陕西绥德刚出了职高校长找县长签字,却因“妨碍公务”被拘留的事,舆论哗然,尘埃尚未落定,西丰的警察就悍然赴京,为被“诽谤”的书记抓记者,且不说西丰县的这帮人到底是无知、还是颟顸,让人尤为不解的是,这西丰县究竟是不是普过法?

红网:对记者“诽谤罪”立案是三重犯罪

    动辄对记者立案侦查,首先是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批评权利的粗暴践踏。政府官员是公民选举产生的,政府官员是维护公民权利存在的,对于政府官员侵犯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的事情,公民就有权站起来批评、控告政府官员,在公众场所包括向媒体控告、申诉,即使这种批评、控告有些偏激,政府官员也不能随意报复。宪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因记者使用了公民的控告权利而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就是要钳住公民的嘴,禁止他们行使控告、批评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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