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 日《新快报》报道,随同警方赴京拘传记者的辽宁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禄,两手空空地回到西丰县后,对记者说,“我们张书记是宽宏大量的人,他曾说,报道对我个人有什么损失不算什么,但不能因此让我个人对西丰发展付出的汗水付之东流”李福禄证实,西丰县公安局人员在到京之前,已就《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涉嫌诽谤在当地公安局立案,不过他否认了立案和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有关。 如果事情真如李福禄所说,我们确实能感觉到张书记的“宽宏大量”。尽管在此之前,张书记早已将报道中自己和女商人赵俊萍之争定性为“正义和邪恶之争”,但作为“正义”一方的张书记,并未凭借权力要求当地警方对记者朱文娜立案。这样说来,张书记不仅“宽宏大量”,甚至可以说是“戒急用忍”,以至于有些“软弱可欺”了!
然而,张书记“戒急”,但西丰县委宣传部好像火烧了屁股;张书记“用忍”,县委政法委却“忍无可忍”;张书记“软弱可欺”,但西丰公安局岂能也“软弱可欺”?于是,他们在张书记“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干人赴京要将记者捉拿归案。只是,不管是宣传部、政法委还是公安局,他们都忘了自己是干啥的,更重要的是,他们恐怕是以小人之心度张书记的“君子之腹”了。这种擅自撇开合法程序随意立案的做法,本身就是对张书记的另一种“诽谤”了——以实际行动来诋毁他的“宽宏大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只有当事人认为自己被他人诽谤,而且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才能受理。因此,我想问问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禄,既然张书记没有去起诉,你作为宣传部长,带着一帮干警跑到北京干啥去了?诚然,西丰警方在去北京之前,已就朱文娜“涉嫌诽谤”一事立案,可这又干宣传部长何事?笔者还想问问县委政法委书记周静宇,作为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领导,眼看县公安局随意立案,不仅不阻拦,还跟着跑到北京,岂不是有意陷张书记于“不仁不义”的境地?而作为县公安局,也并未向“诽谤受害人”张志国书记收集证据,就径自跑到北京,不是在往张书记的脸上抹黑吗?
为此,我强烈呼吁,张志国书记,您再也不能如此“宽宏大量”下去了,我们盼望着您能向有关司法机关主张自己的权利,控告自己的得力部下们诋毁你的形象,侮辱你的人格,同时控告县公安局公然滥用职权在你的脸上抹黑——他们可是比女商人赵俊萍、记者朱文娜更“险恶”的诽谤者。张书记,我们盼望着您能为自己的名誉权打一场保卫战! (高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