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的位置: 新华网 | 首页 >> 传媒在线 |
红网评论:面对“诽谤”,我拿什么搞舆论监督
|
|
| 2008年01月08日 09:53:56 来源:红网 | |
|
我是一名媒体从业者,所以难免会编采一些被有关部门视为“负面新闻”的舆论监督稿件。以往,我在处理这些稿件的时候,总是理直气壮,且固执地认为职能部门能够理解媒体的善意,视媒体为政府的一面镜子,进而查找工作疏漏,更好地执政为民。 但是,1月7日《新京报》上的一则新闻却让冷不丁我打了个寒颤。新闻的内容是这样的: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章报道了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拥有的加油站的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3天后,西丰县公安局警察,携带公安局立案文书和据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涉嫌诽谤醉的记者朱文娜。张县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朱文娜的报道有损西丰形象,并诽谤了他个人。 我通过“百度”知道,《法人》是《法制日报》主办的一份杂志,而《法制日报》则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据我了解,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如果没有充分理由,是不敢轻易向一个中央级媒体兴师问罪的。可是今天,西丰县公安局在“何为诽谤罪”都没搞清的情况下,竟然闯进深谙法律的《法人》杂志社拘传记者,这种勇气、这种胆识、这种魄力……啧啧,不佩服不行啊! 联想到自己,已在两个省级媒体中辗转6年有余,编采的舆论稿件也已不下百篇,其中涉及各级政府官员的“负面新闻”恐怕也不在少数,甚至还有个别略显失实的报道。这期间,虽然也有不少政府官员找上门来,要求我和我的同时“尽可能更客观一点”,“多考虑一下地方形象”,但他们总体上还都客客气气,并反复“致谢”我和我的同事“监督得很及时”,并“期待更多更好的舆论监督”……看来,我应该打心眼地感谢我所生活的这座城市,感谢这座城市的管理者和施政者——如果他们也像西丰县政府和公安局一样,恐怕我就要被拘传多次了,我还搞舆论监督?到时候,恐怕我也很难像朱文娜这么幸运,有那么多舆论监督“后台”为其摇旗呐喊,质疑“欲加之罪”了。 如今,《法人》记者朱文娜搞舆论监督涉嫌“诽谤罪”,已经引起了媒体和广大网友的强烈质疑和同情,我相信,事情很快会在舆论监督和上级部门的介入下水落石出,朱文娜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委屈。但是,这件事给我和我的同事带来的心理阴影却久久难以拂去——它使我想到了近几年来编采和评论过的一系列“诽谤案件”,譬如重庆彭水诗案、海南儋州歌案、山东高唐网案、陕西志丹短信案、安徽五河教师诽谤案、陕西稷山诽谤案、《法人》记者“诽谤”西丰案……我真的担心,这种所谓的“诽谤”会成为一种时代恶瘤,在官场之间肆意蔓延,在“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之间较量;我害怕有一天,我无论编采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舆论监督新闻,都会收到“涉嫌诽谤罪”的拘传通知书…… 考虑到西丰县有关领导责怪张文娜“没有提前联系”,所以,我在行文最后,主动给西丰县张县长、公安局领导以及宣传部领导汇报一声:我写这篇评论纯属对个人工作的思考和感悟,没有半点丑化西丰形象,也没有诽谤张县长以及各位领导的意思,所以,千万不要给我也下拘传通知,我在这里给你们鞠躬了。[作者:刘克军] |
| 相关评论 |
|
(责任编辑:
同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