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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允许以"防假"为借口阻挠舆论监督
2007年11月18日 08:04:56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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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记者节前,新闻出版总署就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发出通知,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强调,要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黄钟大吕,声犹在耳,河南省伊川县就发生了《经济参考报》记者的采访遭遇阻挠、采访器材被抢、记者被殴致伤事件。

    伊川天龙研耐有限公司阻挠采访的理由是“现在假记者很多”。事实上,《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次采访时就出示了记者证,并一度被对方扣下,而且记者次日在该公司采访时被打、相机被抢,是在当地警方出警、宣传部出面之后。可见,该公司所谓“防假”,只不过是“拒真”的一个借口。

    伊川天龙研耐有限公司是严重污染企业,2005年就被河南省和洛阳市有关部门勒令关停,但至今生产依然,污染照旧。更为不可思议的是,《经济参考报》记者13日到该公司采访,就遭到该公司人员围攻,当地警方和县委宣传部出面才解围。但翌日记者再去采访时,该公司仍在大肆制造污染,而且阻挠采访行为升级到抢夺记者相机、疯狂殴打记者。一家企业敢于如此蔑视盛市两级政府监管部门“勒令”和舆论监督,是相当罕见的。《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证件被扣后5次拨打110求援,当地警方才迟迟出警。

    发生在伊川的情况表明,当地一些人与违法企业之间已经存在某种默契。他们既然默许企业长期制造污染,自然不会欢迎舆论监督,对记者在采访受到阻挠后的求援拖泥带水,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当前节能减排难度之大的深层原因。

    对新闻采访及舆论监督,既应防止假记者浑水摸鱼,更应正确对待真正依法进行的新闻采访活动,决不允许以“防假”为借口阻挠舆论监督。对明明存在问题,却以种种借口阻挠监督的单位,新闻记者要理直气壮地履行职责,有关地方和部门则应当及时介入,依法查处。这不仅是支持舆论监督,更是对国家和人民负责。(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

    新闻出版总署记者节前发出通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活动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记者曲志红)第8个记者节来临之际,新闻出版总署就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发出通知,明确指出,“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 >>全文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河南伊川采访受阻 遭殴打致伤

   《经济参考报》记者肖波和王文志近日在采访河南伊川县天龙研耐有限公司严重污染问题时,采访被阻,相机遭抢,并被殴打致伤。

    根据群众反映,天龙研耐有限公司由于存在严重污染,在2005年就被河南省和洛阳市有关部门勒令关停,但时过两年该公司依然在生产。11月13日下午14时许,记者在天龙公司发现,两台冶炼炉正在生产,三根烟筒冒着黑烟,记者拍下这些场景后准备离开,刚上车就遭到该公司一群人围攻,要求记者交出相机。记者出示了记者证,该公司一名管理人员在看过后,拒绝把证件还给记者。记者先后拨打五次110报警电话求援后,警察才到达现场。在伊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记者接受了一个半小时的询问。后经报社领导协调,伊川县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来派出所将记者接走。

工人辞工讨薪被打 记者采访被厂领导诬作小偷

    23日上午8时许,白云区梅花园深圳市奥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不锈钢制品厂,一工人辞工后要求厂方退还300押金时,被工厂一副总经理打伤。其中,信息时报与南方电视台两名记者前往工厂采访时受阻,被锁在厂内。警方到场后,记者才从该厂内出来。

    据受伤工人邝先锋说,8月14日,他到白云区梅花园深圳市奥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不锈钢制品厂当司机,22日,由于邝先锋未接到出车电话,而留在家休息。昨日,回厂后却被通知他旷工,罚扣三天工钱。因此事,邝先锋与工厂副总经理杨某发生争吵,当场提出辞职,并要杨某退还入厂所缴风险金300元,但杨某不肯给。几名工人按住邝先锋,杨某用手机与钥匙砸邝先锋的头。 >>全文

 广州两记者被抢匪砍成重伤

    被砍伤的记者躺在病床上(摄影:纪许光)

    2007年4月30凌晨,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在广州番禺海联加油站内,两位记者为制止一起疑为暴力抢劫的恶性犯罪事件遭到数人手持马刀狂砍,血洒现场;犯罪嫌疑人嚣张至极的气焰再次向警方发出挑衅信号。 >>全文

    新华社记者被打一事获处理

    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 新华社北京分社摄影记者4月10日在一场涉外体育交流活动中被中方安保人员打伤一事,通过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调解、处理,打人者已作出道歉与赔偿。 >>全文

   大河报记者随法官执行被打

    3月26日,《大河报》报道了"赴湖北荆门执行案件的南阳中院执行人员和随行采访的大河报记者被围殴"事件。两周来,此事在河南、湖北两地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河南省记协对此事以及事态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慰问了受伤记者,并通过媒体发表声明,强烈谴责殴打记者的恶行,要求有关方面严查责任者,切实保护记者采访报道权。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致函河南省记协,对受伤记者表示亲切慰问,由衷感谢新闻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全文

    中国贸易报山西站聘用人员被打死案侦结

    二○○七年一月十日,犯罪嫌疑人侯振润接到其在浑源煤矿的留守人员打来的电话,称有记者要求和他见面。随后,侯振润率领康全明、武强、郑文平、马利、李志宏、高波等七人赶到侯振润在浑源县沙圪坨镇水沟村道班房办公地点。途中,侯振润告诉武强等人:“到了浑源县后,如果去的是真记者,就好好招待他们,如果是假记者,就收拾他们。” >>全文

    广西电视台记者采访被殴事件已妥善处理

    下午3点钟,两位记者再次来到德兴花园工地,和民工、包工头黄嘉桥一起等待事情解决。但直到下午4点10分,没有见到黄福平。然后,记者和民工、包工头黄嘉桥一起来到玉林永高房地产公司门外,让黄嘉桥进去把工钱领出来。然而总经理黄福平并没有理会黄嘉桥,而是坐车出了公司门口。当黄福平见到记者在门外拍摄时,马上下车指责记者,不准对他拍摄,还指派手下三四名便衣保安抢走钟鸣手上的摄像机,并对两位记者进行辱骂。卢海杰马上向当地110报警,被黄福平的司机抢走电话,还挨了一个重重的耳光,眼镜被打掉在地,电话机也被当场摔在地上。黄福平增派五六个便衣保安一边殴打两名记者,一边抢摄像机。后来,记者卢海杰在民工帮助下逃生,并要求所碰见的巡逻交警帮忙解救被困的记者钟鸣。一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把卢海杰送到了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全文

  广西电视台记者帮民工讨薪遭地产公司殴打    

    2月7日,广西电视台记者在玉林市采访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时,遭遇暴力阻挠,其中两名记者被打。

    前几天,20多位在玉林市德兴花园施工的农民工向广西电视台反映,他们从2006年6月30日开始做外墙涂料施工工作,一直到2007年2月7日,仍有25名农民工大约10万元工钱没有领到。一位农民工说:“我们干了7个月的活,可是还没拿到钱。现在快过年了,没钱回家。” >>全文 

    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正当权益    

    2006年6月12、13两日,云南省《生活新报》、《都市时报》的记者夏光龙、陈文在楚雄市采访打击传销活动的新闻时,被当地警察和“打传办”人员铐、打致伤,相机图像被强行删除。7月,云南记协接到记者投诉后,当即组成自律维权调查小组,开始调查、协调工作。中国记协也深为关切此事,于7月14日正式要求云南记协报告有关情况。经过记协的多方努力,楚雄市“打传”领导小组指挥部向两名记者表示歉意,承担两人在楚雄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如数赔偿被损坏的照相机、手机、眼镜等物品。

    在当今信息时代,新闻传播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舆论监督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而记者的职责就是要通过媒体的报道,让人们尽快的了解各种有关信息,使百姓的知情权得到保障。但在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正常的新闻采访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对新闻工作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还影响了新闻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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