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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切实铲除虚假新闻 | |
| 2007年10月26日 16:29:30 来源:中华新闻报 | |
| 虚假新闻已成为社会公害,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有利于提高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相关制度,从根本上铲除虚假新闻,是媒体的当务之急。 虚假新闻不断出现 近年来,虚假新闻屡屡出现,从《史上最毒后妈打断女儿6块脊骨》到《北大女生国外裸奔募捐》,从《中国股市:1500亿元热钱4月30日前惊心大撤退》到《王小丫陈章良携手入围城》……这些假新闻可谓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有的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有的添油加醋,任意夸大;有的哗众取宠、偷梁换柱。最为严重的是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临时人员訾北佳制造的“纸馅包子”事件,将假新闻推向了高潮。虚假新闻的出现,主要是一些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为了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忘却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竭尽一切努力,以确保新闻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新闻宗旨和理念。因此,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铲除虚假新闻的根本途径。 职业道德建设尤显重要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规定要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要求新闻工作者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力求全面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做不公正的报道。工作要认真负责,避免报道失实。如有失实,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更正。 新闻职业道德只有通过精神上的自我约束才能起作用。因此媒体要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一个新闻工作者真正懂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竭尽全力保证新闻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是每个新闻人的责任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新闻观,在新闻实践活动中,自觉地遵循新闻职业道德原则与要求,将其转化为正确的职业行为。这样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失范问题,减少虚假新闻。 新闻工作者要接受道德教育,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境界。在工作中,杜绝以职谋私的行为,服从社会利益。要自觉抵制虚假新闻。对于记者来说,就是要在新闻现场,不道听途说,不捕风捉影,不到现场不报道,有时候眼见的耳听的也不一定为实,还必须从其他渠道去核实,去印证。对那些重大题材,对那些影响较大的新闻,一律奉行核实的原则,宁可牺牲新闻的时效,也要保证新闻的真实。 相关制度建立迫在眉睫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考核制度。目前很多行业如医院、学校等都建立了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媒体除了考核发稿量编稿量之外,还要考核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情况,把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与岗位职责挂钩,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稿件核实制度。虚假新闻最怕核实,一核实,狐狸就会露出尾巴,不核实,虚假的东西就可能蒙混过关。一些媒体出现虚假新闻,主要原因是对自己编发的稿件没有核实。多些核实意识,多些求证意识,才能减少或杜绝虚假新闻出现的可能。在这方面有些媒体做得较好,他们要求批评性稿件必须与被批评者见面核实。 设立举报电话制度。杜绝虚假新闻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客观地说,新闻媒体对别的行业的造假行为,监督多、批评多。但面对自身造假,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很弱,这对造假行为是一种变相的放任,不利于形成“造假可耻、造假必受制裁”的氛围。因此,新闻媒体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虚假新闻的监督、举报和投诉,形成公开道歉制度。凡出现虚假失实报道,要予以更正和道歉,并公开刊登采写虚假新闻的记者的检查,这既表明新闻界对虚假新闻的态度,也是对受众负责,对党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 新闻评议制度。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新闻评议,对发表虚假新闻的媒体及新闻工作者施加压力,以期改进工作,维护新闻职业道德的尊严。 新闻打假是一项艰苦卓绝的长期工作。只要切实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相信虚假新闻终将无立身之地,并逐步走向消亡。(郭站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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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海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