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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整治手机广告 明确待机时间数据来源 | |
| 2007年08月15日 09:10:04 来源:京华时报 | |
| 14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手机广告中‘待机时间’的审查提示”,指出一些手机广告对于超长待机的宣传,存在未明示数据来源等问题,此类广告今后须明示数据的来源。 近日,一些手机广告中的超长待机时间宣传,如待机“58”天、“26”天等,引起了消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主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具有或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及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须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等。 昨天,市工商局表示,有关单位在发布此类广告时要认真审查广告的证明文件,如果“待机时间”是实验数据,须在广告中明确表明数据的来源,明示该数据是在实验室条件下的测试结果。(袁国礼) 延伸阅读: 报道说,该技术系统是在一个经选择的地点,如信号灯、商业中心、写字楼等,设立一个基站,使用蓝牙技术向附近的手机用户发布信息,传输距离可达100米。受到询问的手机用户如果按键表示同意,手机就会接收到广告信息。同时,广告信息的发布基站也会将手机用户接收广告与否的结果传输到控制中心。 小小手机屏幕正成为越来越多广告商抢夺的阵地。伴随着手机功能的不断拓展和相关通信技术的发展,手机广告市场增长迅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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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国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