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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开始推荐 | |
| 2007年08月14日 10:39:04 来源:中华新闻传媒网 | |
| 关于推荐全国新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的通知 中央各有关新闻单位,总政宣传部宣传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 今年11月8日是新中国第八个记者节,也是中国记协70周年诞辰,正值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刚刚胜利召开。为表彰全国新闻工作者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建和谐社会中所取得的新成绩,检阅全国新闻战线深化"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取得的新成果,在新闻界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经中央宣传部批准,中国记协决定在2007年记者节期间表彰一批全国新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作为中国记协7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新闻工作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是: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体主办的新闻网站,以上各单位的内设部门; 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的推荐范围是:在以上各单位中从事3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的编辑(含通联、校对、检查)、记者、评论员、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等。历届长江韬奋奖获奖者、新闻媒体副厅局级副总编、副台长以上职务的领导,不在推荐之列。 二、推荐标准 1.全国新闻工作先进集体的标准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与新闻采编工作、与本部门队伍建设结合进来,在团结职工坚持"三贴近"、改进新闻宣传中取得新成绩,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中取得新成果,在坚守社会责任、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形象中取得新进展。 2.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的标准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能够体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精神;在践行"三贴近"、提高采编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恪守职业道德,新闻界公认,社会公众反映良好。 三、名额分配 全国新闻工作先进集体90个,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140名(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四、推荐要求 1.报送的先进集体应是各媒体的内设部门。 2.各省级记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应考虑报纸、广电的比例大致均衡。 3.应多选送在基层、一线工作的新闻工作者,对少数民族和女新闻工作者要给予关注。 4.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新闻工作者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从严掌握,推荐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 5.中央新闻单位(含专业报)直接向中国记协推荐。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单位由各省级记协推荐,并报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向中国记协推荐。 7.军队系统新闻单位(解放军报除外)由总政宣传部宣传局统一推荐。 8.所有被推荐的全国新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的材料,都将在中华新闻传媒网(中国记协网)、新华网上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被推荐的集体要填写《被推荐先进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 2.被推荐的个人要填写《被推荐优秀新闻工作者登记表》(见附件3),附一篇近期代表作(广电作品只提供文字稿),并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4)。 3.以上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装订一式5份。 4.各推荐单位请同时提供被推荐先进集体事迹介绍文字稿的电子版;被推荐优秀新闻工作者请同时提供彩色正面免冠照、工作照各一张(均为电子版)和事迹介绍文字稿的电子版。 电子信箱:ldxzbgs@sina.com("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个字母) 5.中国记协享有无偿使用所有推荐材料的权利。 六、奖励办法 1.中国记协邀请获表彰的全国新闻工作先进集体的代表和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代表到北京参加中国记协70周年纪念活动。 2.向被表彰的全国新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颁发奖牌、证书。 七、推荐材料寄送时间和地址 中央各有关新闻单位、总政宣传部宣传局、各省级记协接到通知之日起,即可向中国记协报送被推荐集体和个人的材料。推荐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4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和丢失。逾期报送,视为自动弃权。 此次推荐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 联系人:孙兆华(010)58262773(含传真) 王小英(010)58262769(含传真) 孙 业(010)58262770(含传真) 沈毅兵(010)58262778 地址: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7号 邮编:100062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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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国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