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频道
传媒聚焦
传媒视点
高层声音
传统媒体
网络传播
业务园地
传媒产业
传媒院校
传媒管理
传媒博客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传媒在线 >> 传媒视点
提高"制假成本" 用法律遏制假新闻泛滥
2007年08月14日 08:51:3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8月12日依法公开审理了“纸箱馅包子”虚假新闻炮制者訾北佳涉嫌损害商品声誉案。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中国新闻出版报8月14日)。

    可以说,身为媒体从业人员的訾北佳,在真实现象并不存在的情况下,导演出“纸箱馅包子”的假新闻,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也严重影响了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如今,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分,既是对受影响市民的安抚,也是对新闻公信力的维护。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对新闻最基本的要求。正如有论者认为,“报纸刊登事实是其文章获得公众认知的一个标准。事实上,无论什么道德准则,对于报人,在任何条件下都要陈述事实。品德高尚的编辑特别将此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或墓志铭。”虽然这是针对纸媒而言,但也不失为其他媒体的一个自律准则。不夸张地讲,假新闻对新闻媒体尤其是炮制者来说无疑是饮鸩止渴。每一篇假新闻的出炉,都为相关的作者、编辑埋下了一颗致命的炸弹。

    不可否认,假新闻的泛滥与记者的职业道德,与我们的考核机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就是,对于假新闻,我们也缺乏科学的监管体系和及时有效的追惩机制。记者或编辑一旦有了从业资格,往往也就有了一劳永逸的生存权。没有合理的退出机制,没有科学的评估体系,记者的采写编评,多半靠“道德自律”,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职业道德底线失守,势必会造成假新闻的泛滥。

    记得有人这样说过,假烟假酒假药都有人管,为什么假新闻就没人来管?虽然听起来比较诙谐,但也不无道理。在西方传媒业,采编人员只要被查证编造假新闻,毫无例外地就会被迫辞职。同样,对于我国来说,防止假新闻,既要依赖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的道德自律,更要提高“制假成本”,用法律法规来约束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为。(曾革楠)

更多精彩传媒资讯>>
“电视老人”白岩松:我是主流中的非主流

默多克的完美圈套:用传媒业影响政治

传媒博客:杨澜是如何成为名主持的?
上海严打“非法夹报” 最高拟处所得10倍罚款
信产部整顿开始 电视互动游戏末日将来临
“第五媒体”手机报是未来的时尚标签
不得了!2007中国网络广告有望突破90亿
我的传媒生涯——三代体育记者笑谈体育人生
3G标准,三分天下有中国
看美国图片编辑如何编辑图片(组图)

浏览更多传媒信息,欢迎点击新华网传媒频道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纸箱馅包子”假新闻炮制者被判刑的警示
· 假新闻损害公信力 拍摄需要拉近心与心的距离
· 光明时评:网络媒体应严防虚假新闻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高国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