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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媒体关注:谁造就了牙防组这颗“蛀牙”?
2007年05月22日 17:07:28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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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撤销前,牙防组在该楼的404室工作。(资料图片) 夏永摄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李晨

    【事件聚焦】:牙防组10年累计收入2769.76万元

    5月21日,记者从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审计处得到证实,该处已将对牙防组的审计报告上交卫生部。

    《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首次确认,牙防组通过违规认证获取了利益,金额至少218.5万元。(编辑注:这218.5万元是从2002年到2005年,牙防组的违规认证收入)该报告还表明,牙防组和全国牙病防治基金会(简称牙防基金会)在财务上有密切关系,牙防组违规借用牙防基金会的账户,进行了诸多违规操作。牙防组成员,特别是领导层大量从牙防组获得个人收益的情况,也在报告中得到披露。

    从1997年到2006年的账目上,审计人员证实,牙防组累计收入2769.76万元,除了认证收入还包括,赞助费2068.61万元,会议收入359.76万元等。其中,2005年为牙防组收入的最高年份,达539.21万元,2006年收入最低,只有163.8万元。对于这个最低收入,审计报告给出的原因是,受到了“‘牙防’事件影响”。 (来源:京华时报)

    【背景资料】牙防组二十年

    1988年12月,全国牙防组在获得卫生部批准后成立。

    1992年,牙防组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

    2005年6月,媒体质疑牙膏认证混乱,并质疑牙防组认证资格及认证标准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起诉全国牙防组,认为其没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

    2006年3月,河南律师刘明将全国牙防组告上法庭,认为全国牙防组认证佳洁士等牙膏涉嫌虚假宣传。

    2006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刚告牙防组案,对李刚的起诉予以驳回。

    2006年8月,李刚再诉全国牙防组,并就“非法认证”起诉乐天公司。

    2006年8月,朝阳法院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2006年11月,国家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2006年12月,朝阳法院判决乐天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非法“认证”标志,属虚假宣传,判决其和家和物美公司连带赔偿李刚一倍商品价款8.9元。

    2007年4月30日,卫生部撤销牙防组,同时宣布成立口腔卫生处。

    2007年5月21日,《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首次确认,牙防组通过违规认证获取了利益,金额至少218.5万元。(来源:北京青年报)

    【媒体视点】

    《人民网》点评说,曾几何时,当我们听到电视上响起“全国牙防组”的音乐时,眼前就出现那颗健康的牙齿。现在,才知道牙防组竟然是一颗大蛀牙!非法收入可以征讨回来,那我们失去的信任呢?如果说一个认证组织都不能够保证它的权威、公正而不受外界因素左右,那么,他们的认证也将成为废纸一张,并且引发群众对此类组织的普遍不信任。到那时,才可怕。

    《法制日报》则向我们提醒《全国牙防组走向末路的警示》。文章称,目前国家认监委已批准的认证机构只有179家。但事实却是,未经认监委批准就擅自从事认证的机构远远超过179家。现今,认证书”和评比奖牌依旧名目繁多,在许多产品的外包装上,都印有类似全国牙防组这样的非营利性机构的名称。

    文章发出感叹,现实中,还有多少与公益基金“貌离神合”的“推荐评价小组”?还有多少没有认证资质,却打着认证旗号“忽悠”消费者的机构?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文章最后援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员的话说,对一个庞大的认证行业进行彻底的整肃,本身就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何况,当前不少认证机构,脱胎于政府部门的行业协会,一些不具备认证资质的机构,却又沾着相关行政色彩,使国家认监委在整顿过程中面临种种阻力与压力。

    《京华时报》 则表示,对于牙防组财务的混乱,要加强监管。文章援引审计报告称:“牙防组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提醒我们应加强对此类机构自身制度的管理,按照国家和部门有关规定,完善制度,规范议事程序,规范经费开支标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成都晚报》 发表署名何三畏的文章,用《全国牙防组绑架了我们的孩子》作为标题,很形象也很残酷。文章指出,跟这一代的多数孩子一样,女儿是再使用“全国牙防组”认证的“防龋齿”牙膏的过程众成长起来的。“全国牙防组”料定了家长们会为了孩子而受“防龋齿”的误导。为了下一代,就“宁可信其有”吧,我买他们的“认证”,就是这么想的。这相当于他们绑架了我们的孩子。

    文章在列举了牙防组的种种“不可思议”的敛财手段之后,又进一步调侃到,全国消费者是否应该联合起来,起诉“全国牙防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全国消费者”等于是一个虚拟的角色,它是不会到场的。我们是无助的公众,我们只能期待国家去追究它的责任。如果现在的法制管不了它,那就等待刷着它“认证”的牙膏长大的孩子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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