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一位著名主持人在一档访谈节目中脱口而出,对嘉宾的父亲以“家父”相称,一时间传媒议论纷纷,攻之者说错,辩之者说行,好不热闹。
家父,“谦辞,对人称自己的父亲。”对嘉宾而称其父为“家父”,不但是角色错位,而且因为用的是“表示谦虚的言辞”,其实反而有所不恭。如果要表示谦恭,相应的文言当是“令尊”。主持人做节目,那么多话语中有个把词儿用得失准欠当,平心而论,在所难免,应予谅解。众多观众善意指出差错,要求改正,也是合理的。至于公开道歉,没有适当的场合和机会,似也不必强求。
但谁知事情到此并没有完结,节目组又有人出来维护,表示措辞并无不妥:“从语言的角度来讲,‘令尊’是不太熟悉时候用的,而为了拉近采访与被采访者之间的距离,更好地进行沟通,用‘家父’也是可以的。”这真让人莫名其妙,明明不当,却说可以,还有堂而皇之的理由。用俗话说,这是越抹越黑;用文言说,可就是欲盖弥彰了。
古人多有“一字师”的美谈。就是在现代,也多有德高望重的如陶行知、郭沫若、吴玉章等先辈尊“一字师”的佳话。即使在当下,对待语文差错也并非都像某主持人及其节目组那样表演。恰见报载,易中天先生在签售作品时,翻开某页,将一处错误示人,并说“发现硬伤立即改正是我不变的原则。”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传媒是大众传媒,名人是公众人物,理应接受监督,正确对待批评指正,尊重语文规范,尊重公众,从善如流。 (蔡维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