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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一下还能播?解读电视购物广告的暴利链
www.XINHUANET.com  2006年08月04日 11:04:56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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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胸减肥等电视购物广告为何能够大密度长时间播出,又为何屡禁不绝,它的“生命力”来自哪里?记者对背后的利益链进行了调查。

    一位从事电视购物5年的业内人士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传统电视购物通过向电视台购买时段的方式来销售产品,这加大了它的成本,也直接导致它销售的产品都是利润率很高的产品。这样打造出来的“名牌”往往要通过一系列专业的“运作”。

    廉价“垃圾时段”

    “我们公司会先选择电视台,针对一些地市级电视台的收视群体去市场上搜寻相应的产品。”知情人士透露,全国近700个二级城市有2000余家电视台,近1万个县城及城镇有1万家有线电视台。这些电视台尽管辐射面不广,但是相对成本也低。在这些电视台购买“垃圾时段”,每分钟的价格大概能够谈到一两百———尽管其对外报价为1500元到2000元左右。

    超额利润

    如果能够拿到200元一分钟的报价,那么扣除产品制造成本和时段购买费,公司仍然有最少一倍的利润。电视购物公司与生产企业可以按事先约定分成,但是业内的规则是生产企业最高只能拿到三成,因为一部分利润要作为回扣去“运作”电视台的广告公司或者广告部,以便下一次也能拿到低价。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他们旗下“运作”的多个品牌,每天的电视广告投放量多达近万分钟,每月广告费高达几千万元。而在浙江、广东沿海一些小厂家,产品本身的造价很便宜,千元的健身产品成本只要一百元还不到,一些所谓的神奇化妆品成本更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密集轰炸保证赚钱

    有些情况下,公司也会先锁定产品,接下来进行包装再投放到电视台。这样的产品往往是包装得相对高端一些的,投放的渠道也多为卫视。“只要采用密集轰炸的投放策略,让消费者打开电视机就有机会看到广告,我们就能赚到钱。”业内人士甚至称,按这样的策略,一天的销售额可能是一些产品常规销售半年都难以企及的。

    暗流——曾有电视台提出“缓禁”

    此前,有部分电视媒体提出,因为早就跟广告商签下播出合同,而且播出时间延续至8月以后,一旦禁播涉及违约,不仅拿不到应得的钱,而且还导致自己被迫违约,得向广告商赔偿钱款。

    中国广告协会电视委员会副主任金国强告诉早报记者,之前的沟通中,也有电视媒体提出类似请求缓禁的要求,但一概遭到政府部门驳回,因为作为电视媒体,本来就应该把好审核关,不该让此类夸大事实、容易对消费者产生不良影响的电视购物广告登上荧屏,因此,以“担心合同违约”来请求缓播是不合理的。

    背后——事后监控导致鱼龙混杂

    记者了解到,庞大的电视购物市场缺乏一个有效的预先审批。低门槛导致电视购物鱼龙混杂。在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波丽宝事件”中,这一涉嫌违法的广告先后在全国17个卫星频道播放了4年之久。这正是验证了“电视购物广告没有审批关”的现状。

    曾经有专家建议提高准入制度,例如要求开办主体必须是播出机构,不许委托经营,并在注册资金等方面做出硬性规定。对于从事购物的企业,企业注册不低于2000万元,不少于800平方米场地,完善呼叫中心不低于100门,售后3年内没有不良记录,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等等。但是迄今为止,监管部门在打击违法广告过程中,还是以事后监控为主。

    震波——传统电视购物广告面临转型

    作为由SMG参与的知名电视购物节目,东方购物副总经理李岷纲昨天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媒体参与电视购物和媒体播放电视购物是两个概念。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规定,代理商向媒体购买广告时间,媒体无需对电视购物中产品的销售负责。但是像东方购物这样的媒体参与的电视购物节目,销售出去的产品他们都需要负责。

    这番话印证了近期舆论讨论最多的“传统电视购物广告朝专业购物频道转型”。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只有包括北京BTV电视商品销售咨询中心(简称BTV电视购物)、上海东方电视购物在内的不到十家专业购物频道。除了最早开办的北京BTV电视购物有11年历史,其他几家成立时间都较短,并有外资注入。

    “无论是哪种方式的电视购物,顾客只要是通过电视完成了购买,‘媒体公信力’就脱不了关系。”李岷纲坦言,由于目前电视购物市场不实在的成分太多,很多观众会对媒体的公信力产生疑惑,“我们希望顾客通过电视购买商品,不要再有被骗的感觉,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规范,能够重新打造电视购物的信心。”

    暗访——有代理商称:包装一下还能播

    昨天,早报记者暗访发现,有少数广告商仍表示可以“包装”相关产品,回避风险后争取在电视上播出。

    昨天下午,早报记者以减肥运动器厂商的名义,致电一家代理过甩脂机的销售公司,表示希望投放电视广告。自称姓侯的公司业务人员表示,他们可以帮助厂商进行减肥运动器材的宣传推广,并可以通过网络、平面媒体和电视进行立体推广。

    当记者具体谈到产品的减肥功能时,侯先生很有信心地称,只要产品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包装一下没问题。”

    另两家购物公司都含蓄地表示,近期不再接受减肥类产品的代理。一家上海的电视购物公司表示,他们主要代理电子类产品,基本不涉及美容、减肥类产品。

    早报记者昨天还致电4家被各媒体指有违规播放5类节目现象的卫视,他们都统一宣称不再接受新的减肥类产品节目投放。

    “我们的购物广告都是××公司代理的,你可以跟他们联系。”一家西南地区卫视的广告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投放减肥广告不太适合,“代理公司估计不会让你投,起码要过段时间再说。” (陈超群 李祎 张凌 龚莲 周浩)

(责任编辑:朱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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