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网络图书盗版案 “蓝狮子”获赔偿
www.XINHUANET.com  2006年07月17日 10:33:08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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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持续数月的国内首起因图书下载引发的版权索赔案画上句号。昨天,原告杭州蓝狮子财经创意中心代理律师徐敏透露,当事双方日前已达成庭外和解,被告删除侵权图书下载链接,并向原告赔偿27400元经济损失。

    今年1月,著名财经图书策划机构“蓝狮子”向杭州市中院起诉东莞台商信息网主办公司及其董事长,诉其以赢利为目的,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阿里巴巴: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一书全文下载,并索赔经济损失7万元。据悉,《阿里巴巴: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由郑作时创作、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去年10月,郑将该书著作权转让给“蓝狮子”(早报3月2日A16版曾作报道)。

    在诉讼期间的7月1日,我国首部针对网络版权的专门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其第2条明确,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该《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这个案子经媒体报道后,那家网站马上派律师飞到杭州,向当事人道歉;我们的目的是警示而不是赔偿,所以同意和解”,徐敏表示。

    据悉,《阿里巴巴: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排名今年全国财经畅销书第7位,出版一周累计被东莞台商信息网用户下载800余次,27400元的赔偿金额在著作权案件中是较高的。不过,蓝狮子财经创意中心出版人吴晓波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并不在意赔偿金额数额,只希望借此唤起著作权人的维权意识。同时,身为财经作家的吴晓波依然期望网络发挥其力量,促进图书业发展,“图书作为传统事物,需要借助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而一旦网络盗版成风,对图书著作权人也将是毁灭性打击———希望《条例》成为图书、网络的双赢‘游戏规则’”。(记者/吴昊 梁虹)

    旧闻新看:

蓝狮子"搅"起图书网络下载盗版索赔案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7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内知名电子商务网站阿里巴巴日前成为一起图书网络下载盗版索赔案的“主角”。

    由于发现自己的新书《阿里巴巴: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被两家网站非法下载,位于杭州的蓝狮子财经创意中心将网站的运营商告上了法庭。

    去年9月,“蓝狮子”创意出版了财经类畅销书《阿里巴巴: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但该书面市一周后,"企业信息化网"和"东莞台商信息网"就开始提供该书的收费下载服务。

    “蓝狮子”认为,自己没有许可这两家网站开展图书下载收费服务,其行为已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根据调查,“企业信息化网”和“东莞台商信息网”均属东莞市博策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两个网站在信息产业部的备案号申请人均为博策公司的董事长魏娥。

    由此,“蓝狮子”便将博策公司及其董事长魏娥告上了法庭。目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这一案件。

    “蓝狮子”在诉状中表示,两名被告提供下载服务导致了该书销售量下降,也致使"蓝狮子"将来无法通过网络经营的方式获取利益。

    因此,“蓝狮子”要求两名被告立即停止该书的下载服务,此外还应赔偿"蓝狮子"损失7万元,以及为解决这一纠纷而支付的1.74万元。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年来,有关网上知识产权的纠纷一直不断,最常见的是网上免费下载歌曲官司,而此次“蓝狮子”的图书网络下载盗版索赔案则是国内鲜有的。

    “蓝狮子”负责人表示,虽然案件还没有结果,但如果胜诉,“蓝狮子”会将维权所得的赔偿全部用于建立“图书网上维权基金”,为实施网络维权的作者提供支持。(完)

(责任编辑:朱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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