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6月12日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实施之后,允许香港广告公司可以在内地独资经营,香港广告业者普遍看好内地市场。
早在CEPA实施之前,不少大规模广告公司已经落户内地。CEPA在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香港申请广告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的已有79份,获批准的共有75份。
有20年在内地从事广告业经验的一家国际广告公司香港区行政总裁曾锦强认为,长远而言,内地广告业有很大的增长潜力,是一个值得开拓的市场。
数字显示,1979年内地广告经营额只有1000万元,但到了2003年,已上升至1078亿多元,成为美国、日本、德国之后全球第四大广告市场。然而,内地广告经营额只占生产总值不到1%,相较欧美发达国家接近3%的比率,比重确实很低。
业界预期,从现在起到2010年的4年之内,内地广告营业额将会再有3倍的增长空间,届时可能超越日本和德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广告市场。
曾锦强认为,香港中小型广告公司可以选择杭州、武汉等二、三线城市来拓展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