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由于擅自篡改广告内容,药监部门已撤销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的广告批准文号。即日起,包括苏食健广审(视)第2005080014号、苏食健广审(视)第2006040007 号等在内的共12个“黄金搭档”广告在全国禁止播出。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针对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发布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于今年3月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但该企业在此后发布的广告中,篡改经审批的广告中带有“祝愿”性的用语,在广告中声称服用“黄金搭档”后,“孩子个子长高不感冒、老人腰好腿好精神好、女人面色细腻红润有光泽”,并使用“‘黄金搭档’确实有效、补足钙铁锌硒维生素”等对功效绝对化的肯定用语。同时,篡改的广告中还以中国营养学会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误导了消费者。因此,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作出了撤销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记者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