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传媒在线 >> 新华社名记者 >> 孟娜 >> 2005年作品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综合消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新华网 (2006-05-08 11:27:36)
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倪四义 孟娜)具有不同行业背景、收入各异、甚至操着不同地方口音的20名公众代表27日聚集北京,在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就个税起征点究竟应该是多少钱发表意见。

    这些从近5000名报名者中遴选出来的代表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财税部门的代表一道参加立法听证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把现行的800元/月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们提出的标准却有天壤之别,从800元到3000元,相差接近4倍之多。

    主持听证会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对此解释说,听证会的本意就是让不同的观点在听证会上尽可能地得到反映。他说,在常委会审议法律案过程中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他说。

    差别自然有差别的道理。提出3000元标准的是产业工人代表宋景昌,来自河北省秦皇岛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他说,1500元的起征点,不能应对现阶段产业工人收入水平和实际生活的需要。3000元标准“具有5—12年合理稳定期。”福建省闽江学院院长杨斌则认为,现行的800元标准意味着个税征收对象范围包括城市中等收入以上家庭,排除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一般农户。但是他建议调整税率,减轻中等收入的税赋负担。“广大纳税人均有纳税能力,符合公平原则。”

    公共陈述人中,有的来自上海、深圳,还有的来自内蒙古、西藏,中东西部各有代表。他们中有大学教授、律师、公务员、公司职员,还有工人、农民工。既有来自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外资白领江泓,也有重庆进城务工人员吴志才。出人意料的是,江泓建议的标准是1600元,而吴志才建议提高到2000元。

    这位22岁的单身工人说,他每月收入1500元,基本生活支出1000元,“如果要养家糊口,加上赡养在农村的父母,工资肯定不够。”

    是否实行全国统一的个税减除费用标准也是争论的焦点。有代表认为应该允许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个税减除费用标准,因为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同一标准不符合实际。但是更多的代表认为,实行统一税率是保障公平的必须条件,也有利于维护中央权威。

    虽然代表们背景不同,他们同政府部门的代表一样,都享有8分钟的发言时间,超时者被自动报警器警报出局。主持人说,这是为了维护听证会的“公平原则”。唯一享有例外的是来自山西省太原市一家煤矿的职工郭贵林。主持人特许这位操着浓重山西口音的代表把他最关键的建议说完。他建议起征点定在2000元,这样在井下作业的农民工可以少交税六、七十块钱。“这六、七十块钱对他们来说就是一整袋白面。”

    近年来,中国地方立法机关在立法听证方面不断探索。自2000年《立法法》颁布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共对39件地方性法规草案举行过38次立法听证会,内容涵盖了市场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资源保护、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拆迁管理和见义勇为等诸多方面。

    全国人大代表彭镇秋对新华社记者说,立法听证不仅有利于立法的完善,还有助于群众在这个过程中,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学会在表达自己观点、主张的同时,捍卫人家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民主的学习,法律的学习。”

    “无论是立法机关、政府部门还是平头百姓,大家在一个共有的规范化、程序化的形式载体中,学习、体验了如何表达意见、协调利益、以求公平正义的法律实现。这是立法听证会本身具有的效应和超越其自身形式的意义。”他说。

    27日的听证会没有最后形成统一的观点,没有总结。大会的另一位主持人刘积斌说,代表们的发言将会形成听证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时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完)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相关新闻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
 
新华网新闻检索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