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传媒在线 >> 传媒公告

《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全文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14日 11:07: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 华 网 检 索
.传媒在线导航.
传媒期刊 传媒研究 热点直击
新新传媒 国际传媒 记者行动
精彩瞬间 媒介经济 传媒了望
他山之石 新闻背后 传媒职场

  广电总局日前批转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的通知,要求对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行为进行规范。通知全文如下:

    2005年9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
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发出《广电总局关于批转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的通知》,《通知》说,按照《广播电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对目前我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这将为进一步提高播音员主持人队伍职业素质,规范播音员主持人队伍职业行为发挥积极作用。现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批转给你们,请组织播音员、主持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站要对《公约》作全面、充分的报道。

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是广播电视的形象代表,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进步方面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定的《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提高职业素养,规范职业行为,制定本自律公约。

    第一条 自觉遵守《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

    第二条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认真落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要求。

    第三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守国家机密。

    第五条 发扬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的精神,努力做有责任、有道德、有专长的德艺双馨的播音员主持人。

    第六条 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努力追求艺术创作的高品位,自觉抵制危害民族精神,损害社会公德的庸俗思想和文化糟粕。

    第七条 自觉抵制低级趣味,拒绝可能被青少年模仿造成身心伤害的内容和形式,营造有利于末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

    第八条 尊重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以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维护祖国语言和文字的纯洁性为己任,自觉发挥示范作用。

    第十条 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地域音及其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不模仿港台话及其表达方式。

    第十一条 不断加强语文修养,用词造句要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语序合理,修辞恰当,不溢用方言词语、文言词语、简称略语或生造词语。

    第十二条 力求语言、语调、语音的表达形式与表达内容的一致性。表达要通俗易懂、准确生动、富有内涵、朴素大方,避免艰涩、易生歧义的语言和刻意煽情夸张的表达方式。

    第十三条 树立健康向上的声屏形象,尊重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服饰、发型、化妆、声音、举止要与节目(栏目)定位相协调,大方得体,拒绝媚俗。

    第十四条 言谈举止要得体,活泼而不轻浮,亲和而不失礼仪,感情真挚而不煽情挑逗。反对扭怩作态、矫揉造作,拒绝粗俗。

    第十五条 自觉维护广播电视媒体的公信力和播音员主持人的公众形象。自觉约束日常行为,自尊自爱,洁身自好。

    第十六条 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侵蚀,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

    第十七条 不利用工作、身份之便,直接或间接地为本人、亲属及他人谋取私利。不接受和借用采访对象的钱物。

    第十八条 不从事广告和其他经营活动,不从事未经本单位批准的节目主持、录音、录像、配音及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社会活动。

    第十九条 各级、各地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的播音员主持人均应遵守本自律公约。

    第二十条 遵守本自律公约方能取得《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作品奖暨“金话筒奖”》参评资格。

    第二十一条 违犯本自律公约的,将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予以通报,并终止其《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作品奖暨“金话筒奖”》入选资格;情节严重者,协会将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播音主持岗位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解释权属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2005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朱彦荣)
  相关新闻/图片:
· 广电总局下发自律公约 主持人拍广告当心下岗
· 广电总局下发主持人自律公约 严禁用港台腔方言
· 严打低俗电视剧 广电总局叫停《后宫三千》
· 教育部等: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将展开
· 倪萍、赵琳、曹颖 女主持转行境遇各不同
· 汪涵:我是真正"无宗限"
· 叶璇加盟华娱 主持女性节目《夜来女人香》
· 文清继杨澜曹颖后 向央视递辞呈转行拍电视
· 文清继杨澜曹颖后 向央视递辞呈转行拍电视剧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频道精选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1853
传媒动态

价格拼杀开反思 报刊发行:期待干戈化玉帛

更多...
传媒人物
· 李咏:我是你的玩伴
· 汪涵:我是真正"无宗限"
· 施永青:另类玩家玩报纸
· 华君武的“苦恼”[图]
· 江和平:央视体育新掌门
更多...
评点传媒

舆论曝光不应"揭小护大"

· 少儿频道竟播壮阳广告!
· "实话实说"实话实在难说
· “超女”的“副产品”
· 选秀节目别泛滥!
· 采访,能不能厚道一点?
更多...
热门排行榜
1 吉林11名记者遭群殴 随行派出所所长遭殴打
2 迷途知返 向媒体揭黑幕 揭黑者正身处险境
3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亲历:一次不愉快的采访
4 没法PK超女 李咏:我就是央视娱乐节目底线
5 女记者:白领艳遇几率最高的三大行业之一?
6 文清继杨澜曹颖后 向央视递辞呈转行拍电视
7 央视内部大换血 《实话实说》将撤离一套
8 记者调查:饲料厂产月饼 天价月饼还在卖[图]
9 危及付费电视 “网络魔鬼”从瓶子里钻出来
10 迪斯尼全球总裁博德:"攻占下一个强势媒介"